性騷性侵未成年3員工 餐廳老闆判刑4年6月

記者王長鼎/新北17日電

新北市新莊區知名貓餐廳「吃。貓」王姓老闆,先後對3名未成年女店員以交往為由,乘機撫胸、親吻或明定價碼5000元性交,或以1000至2000元(新台幣,下同,約30至60美元)代價手淫猥褻,由於受害女員工指證歷歷,新北地院日前依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刑4年6月,另對少年犯乘機性騷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38歲王男要求女員工穿超短裙女僕裝上班,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先以男女朋友交往為由,對2名未滿16歲及1名未滿18歲女員工,在櫃檯或廚房伸出狼爪乘機撫胸、親吻。

受害女員工曾傳訊息給王男表示「假如說,你以後有自己的小孩,自己的女兒,為了錢要給男性抱,男性摸,你會開心嗎?」王男說,如果跟他性交,每次給5000元,觸摸、擁抱每月給8000元、手淫每次1到2000元。

受害女員工坦言,會收錢是因為覺得都已經被碰了,1名年僅15歲女員工家境不好,須靠自己打工賺學費及生活費,加上未滿16歲難以尋覓合法工作,且打工地點不能離家太遠,多次為錢咬牙隱忍,直到滿16歲就不再到餐廳上班。

新北市新莊區知名貓餐廳「吃。貓」王姓老闆,先後對性侵3名未成年女店員,合併判刑4年6月。圖為新北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王男曾藉口清理家中貓砂,帶上班僅1個月的受害女員工回家清理,卻趁機親吻、撫摸其身體,再要求幫其打手槍,但遭女員工拒絕,王男射精後還用手指沾精液插入女員工下體,讓女員工難以接受,隔天自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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