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承「摸過」所有女童…園長之子性侵幼童 重判28年8月

記者王宏舜/台北8日電

台北市一家私立幼兒園的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多名女童,檢方起訴認定他對6名女童下手,一審判毛2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毛稱所有女童都被他摸過,高院改認他犯226罪,刑期累計1291年,昨加重判應執行28年8月刑。

高院批評毛畯珅犯行惡劣,造成被害人和家長嚴重創傷。除了本案之外,毛也被查出自2021年10月起,在幼兒園對39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或猥褻,並拍下性影像,還利用幼兒園監視器軟體,下載幼童更衣畫面收藏,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22日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建請法院處以最重刑罰,案件審理中。

毛畯珅前年被踢爆以講故事名義對多名女童性侵、猥褻,還拍下影片留存。檢方查出毛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於幼兒園內性侵、猥褻6名未滿7歲幼童,批毛身為教育、照顧兒童的私立機構教保員,利用工作、職務機會犯案,惡性重大,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傳訊被害幼童、幼童父母、幼兒園老師、心理諮商師,並勘驗父母拍攝幼童揭露案件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等證物,認定毛確實犯案。北院認為毛家境、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重要性,卻為滿足自己性慾而性侵、猥褻、拍攝性影像,時間長達1年。

一審依11個加重強制性交罪、207個加重強制猥褻罪、6個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論罪,累積總刑期1252年6月,應執行28年徒刑。但檢方認為「量刑太輕」,另指毛涉犯其他罪而上訴。

台北市一家私立幼兒園的園長之子性侵、猥褻6名女童,一審判毛2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毛稱所有女童都被他摸過,高院改認他犯226罪,刑期累計1291年,7日加重判應執行28年8月刑。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毛仍否認性交,僅承認「有猥褻」;高院審理後認為犯罪事實有些許出入,加重改判為28年8月刑。

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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