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48年爛尾樓V字型坍塌 35人摸黑逃生 13戶無家可歸
台中市清水區中興街一處6層樓建物昨天凌晨驚傳5、6樓坍塌呈V字型,下方13戶、35人倉皇逃生,幸無人傷亡。該建物為「爛尾樓」仍有塌陷風險,住戶憂心無家可歸,市長盧秀燕昨到場指示做好安全設施、災後復原,由於所有權人未出面,市府將釐清究責,並評估是否拆除。
該大樓為屋齡48年的鋼筋混凝土結構連棟建築,當地西寧里長王慶源說,當初地主與建商合建時有糾紛,建商後因資金斷鏈倒閉,5、6樓只拆掉板模,連門窗都沒有,僅1到4樓有租人。昨天坍塌時,巨大搖晃與聲響嚇壞樓下住戶,連兩公里外居民也有感。
台中市消防局指出,昨天凌晨一時44分獲報後,出動22名消防員救援,確認塌陷的5、6樓無人居住,其餘住戶在清晨3時19分疏散完畢。
市府統計,共疏散13戶、35人,已安置10戶27人、另3戶8人返回原屋。台中市民政局啟動關懷機制向住戶發送慰問金,社會局安排安置住戶入住旅館10天,安置期結束若仍有居住需求,將評估開設臨時避難收容處所。
由於該大樓內5、6樓未蓋完,形同「爛尾樓」,台中市都發局指出,該大樓5、6樓是後來建商增建,增建時間待查,但未發給使用執照。本報調查6都發現,各都對爛尾樓幾無管理,若非地震後的紅黃單建築或公共安全檢查的危樓,屋主也不自主鑑定,建管單位也難掌握是否為危樓。
台中市都發局昨會同建築師公會等專業技師進崩塌的大樓勘查,發現4樓以上樓梯已封閉,4樓鋼筋裸露嚴重、結構龜裂滲水,加上風化嚴重,坍塌的大量水泥塊壓在4樓屋頂,危及居住安全,結構技師評估該建物不宜居住,後續將評估是否全棟拆除。
都發局長李正偉說,大樓的使用執照僅到4樓,將清查是否涉及違建、違規使用,若違建釀災,可能涉及公共危險;另也發現部分住戶使用鋼板加固梁柱,增加支撐力,顯見住戶或所有權人知道有混凝土掉落、鋼筋鏽蝕,卻未通報。
都發局表示,依建築法第77條規定,建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若未維護建物安全,可處6萬元到30萬元(台幣,約1800到9000美元))罰鍰;該大樓產權混亂,市府會去找原建商的起造人、建物所有權人與建物使用人釐清相關權責,確定裁罰對象究責。
盧秀燕昨下午到清水區事發大樓,關心受災戶狀況,她說,4樓以下區域暫無危險,先開放住戶入內取回必要物品;5、6樓坍塌部分,可能會有掉落物的風險,市府今上午9時半將派機具拆除部分塌陷物,都發局將出動長臂式抓斗移除坍塌至4樓屋頂的混凝土塊,減輕屋頂承重,避免危險。

至於整棟爛尾樓如何處置?盧秀燕說,會請專業技師鑑定,決定是否部分使用、全部拆除或補強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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