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人輪姦失學女 「霸道總裁」夫妻二審判刑15年5月、10年6月
台中市黃姓夫妻經營傳播公司,黃以「霸道總裁」為名在網路平台經營,二人涉嫌引誘遭收容的失學女子陪酒、性交易、工地上班,甚至以欠債為由,命員工輪流性侵女子,以鎮暴槍射、用粗鹽、辣醬刺「婊子」在女子腿上,二審今審結,仍判黃姓夫妻15年、10年6月徒刑。
此案有5人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審結,其中黃男妻子與涉案陳男、羅女部分,因犯罪事實認定與一審認定,撤銷改判,改判部分,黃男妻子仍判刑10年6月,陳男由7年3月改判為6年,羅女仍判8年2月,其餘上訴駁回,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綽號「龍哥」的黃姓男子(36歲)在臉書以「霸道總裁」為名,與綽號「小豬」楊姓妻子(40歲)經營傳播公司,實際經營傳播小姐、工地等工作。
黃男在2022年底時,以介紹工作為由,吸收一名在教養院的失學女子後,安排酒店坐檯、工作粗工、性交易。2023年初,黃姓夫妻再以女子與員工搞曖昧尤為,持鎮暴槍射擊女子,逼簽30萬元(台幣,下同)本票,還強迫女子到工地工作,一天酬勞僅200元,夜間還得坐檯、與男客性交易。
前年2月間,黃男等人又不滿女子在酒店陪酒時,拿了客人1.5萬元消費,又命員工拿炒菜鍋猛毆她頭,楊女還帶著李姓、羅姓小妹,將針火烤後沾辣椒醬、米酒及鹽巴,在她大腿、小腿及腳背刺入「婊子」、「鬼」等字。
黃還以女子欠債,要她被性侵1次可抵債5000元,女子明確拒絕仍慘遭田姓、陳姓男子及田姓少年輪流性侵,眾人不顧她哭泣,黃還在一旁拿手機錄影。
黃姓夫妻等7人遭檢方以強制性交、人口販運法等罪起訴,檢方痛批,黃等濫用女子孤立無援,對帶她像是不需尊重的「客體」,巧立名目苛扣薪資、逼性交易及輪翻性侵等非人道方式凌虐羞辱,建請法院對黃量處最嚴厲之刑。
台中地院在去年5月審結,認定居於主導地位,指使同夥對女子性交、傷害及勞力剝削,甚至將女子視為可任己自由支配的客體、賺錢的工具,女子傷勢遍及全身,怵目驚心,痛斥黃凶殘手段令人髮指。

法官依強制性交等罪,分判黃男15年、5月徒刑(可易科);楊女10年6月、4月徒刑(可易科),其餘涉案人判刑6月至8年9月不等徒刑,部分刑期可易科,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今天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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