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軍翔遭控妨害性自主 罪嫌不足偵結不起訴

記者房荷庭/台北7日電

藝人賀軍翔遭女性招待所從業人員指控,涉嫌妨害性自主。台北地檢署偵辦,考量證人未見賀與告訴人有肢體接觸、手機對話紀錄、證物未檢出Y染色體等情,因罪嫌不足,賀軍翔昨獲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今年1月初,賀軍翔曾赴台北市松山區一帶的招待所聚會,一名女性招待所從業人員指控,賀軍翔酒醉後,在招待所的沙發區涉嫌對她指侵,因此提告賀涉犯妨害性自主。

檢方為了保全證據,於5月24日搜索賀軍翔的住居所,查扣手機等證據,再於7月間傳喚賀出庭,釐清案情。賀君翔則透過律師發聲,鄭重強調清白,未與任何第三人有任何踰矩行為。

藝人賀軍翔。(本報資料照片)

檢方調查,考量證人證述未見賀君翔與告訴人有肢體接觸,告訴人指訴與證人證述顯有歧異,經搜索查無相關監視影畫面可佐證,又檢視賀的手機與當晚在場友人的對話紀錄,賀當晚確實醉倒在招待所內,對話內容及語氣無異常,顯然賀對於案情毫無所認知,也未從相關物證驗檢出男性Y染色體DNA-STR型別,尚無積極證據可認賀涉犯妨害性自主罪嫌,昨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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