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因誹謗限制出境 再指黃國昌「硬上女學生」又遭判刑3月
周玉蔻在臉書指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教室硬上女學生」等,黃提告,周被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周不認罪,稱檢察事務官的起訴讓她覺得自己「像一隻小螞蟻」,合議庭今宣判,依加重誹謗罪判周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周玉蔻日前才因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與前國民黨前秘書長蔣孝嚴「滾床單」,一審重判有期徒刑1年6月,法官另對周女限制出境,周女上周欲出境被移民署攔下,是極少數因妨害名譽輕罪被判處須入監服刑、又被限境的人。
周玉蔻2023年6月13日在臉書發文「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等。
黃國昌認為,周玉蔻在臉書惡意捏造,向檢方提告加重誹謗罪,另提民事求償100萬元訴訟要求刪除臉書上污衊的文章,以及須刊登本件判決。
台北地院刑事法庭月前開辯論庭時,周玉蔻哽咽說,她對政治新聞作評論,檢方起訴媒體的態度卻十分散漫、輕率,只找個事務官開庭就將她起訴,黃國昌不許別人批評他,卻用更惡毒、尖銳的言詞對別人人格攻擊。
周女說,她是有50年資歷的新聞工作者,只不過在提醒社會一個未來可能擔任法務部長的人的行徑,如果評論得不對,黃大可召開記者會立刻回答,後來,黃擔任不分區立委,更掌握法務部的預算,但檢察官未找她就起訴,覺得悲哀。
周玉蔻表示,她在解嚴前即投身媒體工作,以前被政治迫害、國家興「文字獄」,她都在風險中度過,這回,她痛心檢察官為何可以沒看到她就起訴;周女說,她的遭遇很無助「像一隻小螞蟻」被輾壓。
公訴檢察官楊淑芬則說,周玉蔻坦承貼文,否認誹謗,貼文指摘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女學生「就像『鍾沛君案』確有妨害性自主事件存在」一樣。
楊說,媒體當然可以評論,但前提是評論須基於正確的事實、或查證過的事而為評論,黃國昌過去言論是談及「師生戀」,但從來沒說過自己是「強制」、是「硬上」,周不查證,該當加重誹謗罪罪責。
另外,黃國昌向周玉蔻民事求償部分,法官認為周的發文確實侵害黃國昌的名譽,早已判周玉蔻須賠償黃國昌3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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