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文科斯納控前妻貪財 「死賴豪宅不搬」

記者陳建嘉╱綜合報導

曾以「與狼共舞」(Dances with Wolves)、「終極保鑣」(The Bodyguard)紅極一時的凱文科斯納(Kevin Costner),被小19歲的妻子克莉絲汀邦加納(Christine Baumgathner)主動申請離婚,氣得搬出婚前協議,要她一個月之內搬家,她打死不從。

每日郵報報導,凱文已經付出145萬美元,還包含預付1萬美元的搬家費用、每月3萬的租房補貼,但女方仍不肯搬離豪宅。

報導指出,克莉絲汀之所以不搬家,是因為凱文尚未回應她提出的財務訴求,克莉絲汀的密友更爆料兩人目前的爭產內幕,其實與房子無關,是凱文科斯納想藉離婚羞辱克莉絲汀,讓這段關係徹底撕破臉。

知情人士表示,克莉絲汀非常無奈,還表示如果凱文叫警察趕她出門,她也不會感到驚訝,但為了孩子,克莉絲汀想低調處理,雖然與豪宅藕斷絲連,她也在距原住處20分鐘車程的地方租下一棟高級住宅,包含游泳池、院子和4間臥室,租金約3萬5美元。

而在這段關係中,凱文指責克莉絲汀在19年的婚姻中昂貴的花費不少,愛買精品,又要花大錢整形。

68歲好萊塢影星凱文科斯納(左)結束18年的婚姻。(路透資料照片)

克莉絲汀則辯稱兩人的三個小孩已經過慣好日子,婚前協議的贍養費根本沒辦法讓他們維持養尊處優的生活,且要在他們住慣的名流社區租房子住,完全不夠用。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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