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賈斯汀酒駕認罪「我錯了」 判社區服務、罰500元

編譯周芳苑/即時報導

天王級歌手賈斯汀提姆布萊克(Justin Timberlake)針對今年稍早發生的酒駕事件與紐約蘇福克郡(Suffolk County)檢察官達成協議,承認較輕的酒後駕駛罪名。

薩格港村(Sag Harbor Village)法官伊拉斯(Carl Irace)判處賈斯汀25小時社區服務,並命令這位流行歌手發佈公共安全公告、支付500元罰款,此外,13日起在紐約州吊銷駕照90天。

先前,伊拉斯對最初的認罪協議表示失望,認為「缺乏處罰」並對賈斯汀「出奇有利」;最終,辯方和蘇福克郡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仍就量刑達成共識。

法官裁定,賈斯汀可在一年內,自行選擇非營利組織完成社區服務。

審理結束後,賈斯汀在法院外發表聲明,他想要對每個人說,即使只是喝一杯酒,也不要開車,有很多選擇,諸如打電話給朋友、搭乘優步(Uber)、善用各種應用程式、搭計程車,他犯了一個錯誤,希望其他人能夠從這個錯誤中學習。

在8月最後一次法庭聽證會上,賈斯汀對酒駕的輕罪指控不認罪。

紐約州車輛監理廳(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稱,在該州,血液酒精含量(BAC)超過0.05便超標、有危險,BAC達0.08或更高則是屬中毒。

賈斯汀6月間在薩格港被捕,警方表示他午夜後不久離開美國飯店(The American Hotel)裡的酒吧,駕駛2025 年寶馬車(BMW)沿主街行駛,未在停車標誌處停車並留在自己的車道上,警方並稱,賈斯汀未通過現場清醒測試,還多次拒絕酒精測試。

賈斯汀的律師伯克(Ed Burke)13日在庭外表示,與報導相左,賈斯汀當晚沒有喝別人的飲料、也未被提前警告不要開車;他很有禮貌,很合作,與執法部門接觸的過程中都很尊重他們。

賈斯汀與紐約蘇福克郡檢察官達成酒駕認罪協議後,在法院外發表聲明,呼籲民眾和粉絲即使只是喝了一杯酒,也不要開車,希望其他人能從他的錯誤中學習。(歐新社)

賈斯汀整個夏天都在巡演,下一站是9月28日在新澤西州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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