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食善終…醫:末期病情不可逆 「斷食」減緩苦痛
76歲知名兩性作家黃越綏日前因為胃痛到醫院照胃鏡檢查,疑似罹患胃癌,她表示必要時決定斷食善終,走完人生的最後。台灣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社工室主任余偌圲表示,末期病人在病情嚴重不可逆轉時,消化功能多數已下降,此時減少進食可減少受苦,因此並不是斷食而死,仍屬於自然死亡。
黃越綏表示,「人生病到底就是承接死亡,所以當你的心理建設準備就緒後,生理的痛楚就是一種介於折磨和解脫間的共生關係。」
余偌圲說,如果病人仍然可由口進食,且有進食的意願或慾望,醫事人員會協助病人繼續自然進食,如果病人想要藉由停止進食以提早結束生命,應同理病人的想法與感受,用接納而非指責的態度,與病人討論其想法、意圖,及減少進食或斷食過程中可能會面臨的狀況及經歷情境,提供病人身心靈會面臨痛苦的照護。
余偌圲以自身家人為例,80多歲的爺爺因為吃不下、體力不好、精神也不好,就醫檢查發現罹癌初診斷,經醫囑進一步住院檢查,發現癌細胞已有轉移他處。爺爺在有清楚意識的狀況下,自主決定不接受積極侵入性的治療,希望能讓自己自然死亡,爺爺了解到安寧療護後,即回家接受居家安寧照護。
余偌圲表示,爺爺返家後因疾病影響,雖仍可經口進食,但已無進食欲望,家人們也不勉強爺爺吃東西,順著爺爺想吃什麼或想喝什麼,安全、小心地慢慢餵食,為了讓爺爺能夠保持尊嚴及生活品質,除了疼痛控制、家人陪伴外,也維持室內溫度或衣著調整,歷經了近一個月的時間,爺爺最後在半夢半醒中離開,這段期間爺爺尚有意識,除了少許水以外,幾乎沒有攝取食物,未曾因飢餓而感覺痛苦。
余偌圲指出,末期病人在病情嚴重不可逆轉時,消化功能多數已下降或運作不佳,這時減少進食的目的是為了讓病人少受無謂之苦,不是用外力加速病人的死亡,所以仍是自然死亡,而不是斷食而死。且有意思決定能力的病人,有權利決定自己所期待得到的醫療照護方式,醫護人員需尊重病人自主,充分理解、討論,不應便宜行事用斷食而死來面對。
余偌圲說,而有意識但失去表達能力、臥床的病人,照護團隊應更審慎評估,包括病人病情、及了解病人意願及先前的想法、家屬意見與面對分離的悲傷,透過生死倫理議題的討論過程,以病人最佳利益為主要考量及家人生者的平安,在符合相關法規範下,提供病人最適合的照護,面對生死離別不徒留遺憾或罪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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