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疑雲(下)
周末,我約我熟識的工頭朋友丹一起去我的出租屋,準備讓他給我的出租屋重新粉刷。當我剛停好車,鄰居香娜就朝我飛奔而來,說我出租屋的房客吸毒。我很吃驚地說非法吸食毒品是犯罪的,問她有什麼證據。她說她聞到從他窗口傳出來的氣味,還告訴我他現在就在吸食,讓我敲門進去就可以知道。我從來也沒有聞過大麻味,所以即使聞到味道也不會知道就是大麻,這可難倒我了。這時丹也剛好趕到,他停好車也走了過來,聽到了我們的對話,插嘴說他本身因為病痛所以也有醫用大麻的執照,只要聞一下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大麻。於是,我敲了門踏進了出租房,一股異味撲鼻而來,丹點頭說這味道就是大麻。我又仔細地聞了一下,這氣味似曾相熟,我頓了一下,心想這不就是前幾天在溫莎工作的辦公樓一樓的邊門傳出來的那股怪味嗎?我叫丹在房子四周看看,再給我報個價,然後轉身立刻跳上我的車,趕回家去查溫莎樓下的公司。一查之下,我終於明白了,那公司正是一個專門做大麻實驗的公司!這一瞬間,問題似乎得到了答案,溫莎工作的實驗室在邊門的正上方,進了邊門左邊是大麻實驗室的門,右邊就是休憩室,溫莎常年在露西不在的時候開窗讓實驗室透透氣,每天在休憩室午餐,休憩室又正對著大麻實驗室的門,一樓大麻實驗室的技師時常會穿著防護衣進出實驗室,他們從實驗室帶出來的二手大麻的餘毒,就這麼經年累月不知不覺地被溫莎吸入,造成她體內的大麻濃度超標。
隔天,我又叫上溫莎和助理一起前往休憩室,同樣是在午餐的時間,我們又聞到了那個怪味,溫莎說她平時上班時也常常聞道到這種氣味,今天才知道這就是大麻的氣味。於是,我們去找了溫莎公司的主管,跟他們說明我們的發現。他們表示同情但是並不能完全採信我們的解釋,而且他們已經另外雇了人,建議如果真是大麻實驗室有問題,我們應該去告他們滋擾。在侵權的行為中,有一種被稱為私人滋擾,它是指犯事者在使用他所擁有或租用的土地時,侵犯公眾不常見的私人權利或對一個人或少數個人造成損害的行為,其中各種各樣的東西都可能成為私人滋擾的根源,有毒氣味就是其中一類,比如大麻的氣味。
在法律向大麻的使用和栽種日漸開放的今日,這類的糾紛只會多不會少。最近聽說的案例就是,某甲的兒子在他自己的院子日夜吸食大麻,這種氣味讓院子緊挨著的某乙很頭疼,他出租的房間就正對著某甲的院子,因為這種氣味他一直無法找到租客,而租金是他微薄的養老金之外的唯一收入。某乙向某甲多次抱怨,某甲說他的兒子有醫用大麻吸食的權利,可以在他自己的家中自由地吸大麻。某乙可能需要聘請一名專家來偵測和記錄有毒氣味以及可能的非法活動,藉此要求某甲糾正這種情況,如果某甲拒絕,某乙當然可以提起訴訟,但過程一定是冗長,即使可以減少滋擾,最終還是會荷包大失血。
對於溫莎,她沒有通過藥檢是事實,哪怕溫莎在家待了兩周後大麻檢驗已呈陰性,也不能讓法院信服,如果雇用專家對我們之前的懷疑去作搜證以確立大麻實驗室和溫莎的陽性檢測結果之間的因果,不僅曠日廢時,又要耗費金錢和精力。於是,我向溫莎提出建議,我出面向溫莎的公司協商,希望以不起訴該公司的前提下,讓該公司刪除溫莎呼麻的紀錄,並為溫莎出具一份推薦信。溫莎想了一下接受了我的建議。據此,我與溫莎的前雇主取得協議,以撤銷告訴換取了推薦信和大麻檢測的澄清。溫莎這邊,既找出真相,也不用陷在冗長的官司中耗費更多的金錢和精力,憑藉著推薦信和自己多年的工作經驗,她很快就找到了下一份更高薪的高級研究員的工作。雖然如此,我們還是給這個大麻實驗室寫了封信,希望他們對這種毒品洩漏事件能引起重視並妥善處理,否則不但影響了大樓的公共環境,也可能損害下一個溫莎的個人權益,而招致不必要的法律訴訟。
轉眼間溫莎的案子已經過去多年。在一個周六出去購物的時候,我又無意中路過溫莎曾經工作的那棟大樓,我不由自主地圍著大樓轉了一圈,在大樓停車場附近停下了來,陳舊的大樓別來無恙,窗上的野藤似乎更加肆無忌憚地和蜘蛛爭攀高低,噴水池還是有氣無力地吐著綠水,而此時的加州已經將娛樂用的大麻合法化了。加州是美國第一個將使用醫用大麻非刑事化的州,娛樂性大麻的銷售則在2018年1月1日被合法化,十八歲或以上的人可以購買醫用大麻,二十一歲或以上的人可以購買娛樂性大麻,而且加州對於持有超過法定上限大麻的成年人和持有大麻的未滿十八歲青少年的罰則比許多其他州都來得輕。大部分的人即使沒有嘗試過吸食大麻的滋味,也知道大麻的奇怪氣味。平時,在律所也有同事和客人要說服我重新認識大麻,但是我還是我,我從未想過要踏入那塊我心中的禁地。
在加州大麻合法化後,大麻產業曾顯現一片繁榮的跡象。但在繁華盛景之下,合法的大麻行業實則一片混亂,加上聯邦與州政府、州政府與地方之間又有立法與行政上的差異。在那些允許大麻販賣或種植的地方,大部分販賣大麻相關商品的店,開店風光卻經營困難,企業主們都抱怨高稅收、有限的許可證以及高昂的監管成本,根本不存在合法市場,因為合法的業者都無法獲利,於是絕大多數的大麻市場仍是地下交易。據專家稱,這類地下市場占比大約在八成以上。與此同時,消費者仍然對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非法的而感到困惑不解。
在聯邦層面,儘管68%的美國人認為大麻應該是合法的,大麻合法化仍然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因為實現大麻合法化的政治意願永遠不像通貨膨脹、移民或疫情、俄烏戰爭、抗中這些議題那樣迫切和吸引政客和選民們的眼球。在地方上,人們關心的議題又全然不同,他們對大麻好像趨之若鶩,雖說針對大麻的研究已經使人們對大麻有了更深入的瞭解,往好處說,大麻有相當的醫療成效,往壞處說,大麻與犯罪和毒癮似乎又有這麼一層似有若無的關係,它就像槍枝一樣,還是具有極高的爭議性,一旦氾濫或失控都會造成傷亡和社會的普遍恐慌。
註:本文作者任職於美國律師事務所,本文由真實案例編寫,為保護當事人隱私,人名地點皆經過修改。人物性格和案情經過,若有雷同,純屬巧合。(下)(寄自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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