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蜜角
就我所知,要成為搬家工人至少有三個階段。
剛進公司第一個月,不能排班,乖乖在休息室待著,喊到名字就跟車上工。待遇還算不錯,沒什麼要求,想搬什麼就搬,別碰貴重物品就好。不過準確地講,其實是沒人想理你,整個互動起來的大意不外「又多一個來分錢」這樣。
第二個月,我穿上制服開始排班,名字倒沒了,取而代之是「309」這個番號。既然正式成為編制內的一員,那麼搬不起來做不好,師傅、學長們自然會用各種語言招呼調教,有搖頭碎念、有當頭棒喝,偶爾免不了問候你的家人。有一次,看到我孤伶伶待在休息室像是剛挨罵完,文瑞遞根菸過來,他是少數肯搭理菜鳥的學長,「故意的。大家要看你待不待得住。」人如其名,白淨斯文的他悄聲安慰我,笑起來卻像是在哭。
文瑞特別強調,「這是我待過素質最好的搬家公司。」如果連這裡都待不下去,剩下的就別說了。聽他的話,我開始搶著搬任何東西,依樣畫葫蘆邊做邊學。確實,這事還真不好教,也沒幾個人有耐心教你,得自己用身體去感覺,前輩們那些看起來奇形怪狀的姿勢,究竟所為何來。
反直覺般,搬家工人總喜歡把所有東西都往背後甩,而不是放在胸前,理由在於讓物服貼在背上,成為身體的一部分,再用腳去帶動,可比用托、捧、抱這些提手旁的動詞,輕鬆得多。
力氣能省就省,畢竟眼前有整車的貨,書不是一箱兩箱,樓梯能少爬一趟是一趟。
於是最容易驚嚇到客人的基本款,就是看到我們背紙箱,頭上居然還頂著一台電視機。電視機是傳統CRT映像管的,而且以29吋為最佳,這樣的大小用頭跟雙肩形成三個支點,撐住這十幾公斤的重量,其實相當安穩,太輕反而會滑。至於騰出來的兩手空空太浪費了,當然得再擺上紙箱才合算。
冰箱解說起來就稍微複雜,不過結論一樣反直覺,就是下樓的難度比上樓高。道理也很簡單,上樓時,身體疊冰箱是順向走的,反之下樓就得用同樣的方式倒著走,這是受限於樓梯間格局的必然。除了看不到路,讓初學者真正害怕的是,首先得把冰箱拖到樓梯邊緣,讓它傾倒在背上,然後起身但要彎著腰,蹲走到半樓層,再水平迴轉180度,完成這個調頭,才有辦法倒著走下樓梯。
瞧我似懂非懂的表情,文瑞一把拉過冰箱,「仔細看。」轉眼間,他的身體就不見蹤影,露出來的雙腿,像是冰箱自己在拾級而下。但我們身上扛著終究不是假的,作為過來人,文瑞不只一次提醒我,「如果轉不過去,最遲剩三分力的時候,就要準備放,因為你找地方蹲下來也要時間。」
我笑他不是常說:「身體不要緊,東西不要壞就好。」他不搭理我,挑出根菸點上火,幽幽吐出一句:「轉不過,真的會掉下去。」
話果然不能亂說。過沒幾天,我就被卡在樓梯間,身上的冰箱不特別重,而且是比較簡單的上樓,但試了幾次還是轉不過去。重量以每隔十幾秒的速度增加,手汗讓我得花更大的力氣去抓。再試一次,總算感覺不到樓梯的存在,過了!但勉強走了幾階,卻不敢再跨出一步,方才差點踩空的我,懷疑是否還有足夠的力氣繼續向前,便這麼停在原地。
任憑汗流水般落下,我開始思考是否頂得住撒手讓冰箱摔到樓梯間的後果。光想到師傅們的表情,就知道沒辦法,這不可能。冰箱還在身上,顫抖的雙腳讓人進退兩難,只能繼續撐著,「309,你在幹嘛,怎麼還不上來?」是文瑞的聲音,得救了。「學長,幫忙一下。」頭頂傳來急促的腳步聲,「不要動,等我到你後面再慢慢放。」
後來經驗多了,床墊、滾筒洗衣機、衣櫥、沙發輪番上身。我慢慢體悟到,這是自己跟身上的物,一起抓角度的練習。從A點到B點,途中必須經過的各種關卡:門縫、電梯跟樓梯間,決定能否順利經過的關鍵是角度,唯有找到當下適合彼此的空間,才能讓每一次的相遇,沒有傷害。真正困住你的,不全然是身上的重量,而是還沒找到專屬的那個,我稱之為「甜蜜角」的縫隙。
輕的不一定好搬,下樓不見得輕鬆,搬家工人為了討生活,不用上課,也能開發出獨門的身體律動。經驗引導我們倒著走樓梯,身上的物讓視覺延伸,每次輕輕擦過牆面所發出的聲響,有如淘氣的吻,是點到為止的提醒,可不能再這麼莽莽撞撞喔,這時只需要稍微撇一下,讓它閃過去,我們也就過了。
雖然後來我發現,其實兩個人一起搬沒有比較慢,也更安全,但是「故意的」,你就是得要學會一個人搬。
就這樣過了三個月,基本上大部分的東西都能自己來,讓師傅跟學長輕鬆點,日子也就比較好過,算是過關了。文瑞開始找我去跟其他同事吃飯、喝酒,直到我離開搬家公司,回到報社當記者,因為住得近,我倆還是常見面。
當桌面剩下我們兩個人,他開始說起自己的故事。
「我以前是土地代書。」那時候錢好賺,日子風光得很,最浮誇的是買過一匹馬給女兒當生日禮物,「是真的馬喔。」他苦笑著,眉頭皺成一團,還是那張哭臉,「人有錢就會作怪。」該有的壞習慣無所不至。後來女兒被診斷出需要早療,開始整天跟妻子吵架,「不順的時候就更想翻身。」2004年總統大選前夕,他找上地下賭盤all-in,「遇到兩顆子彈,大翻盤,只能跑路。」結果婚也離了,開始當起單親爸。
那一夜,他說得很長,還找我回到他的住處。如果不是他帶路,我還真不知道家裡附近有這樣的地方:一樓入口是防火巷,沒有大門,兩個人無法並肩同行的樓梯間,每層用木板隔出三套雅房,文瑞跟她女兒各住一間,「剩下那間住了四口人,一大三小。」他壓低聲量,用打火機擦出米粒大小的微光,繞著玻璃球的底端緩緩均勻地燒。房間安靜下來,沒人說話,各有各的心事。
臨走前,文瑞要女兒跟我說再見,她沒有搭理,專注地盯著電視。
酒(乙醇)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會阻斷神經元的傳導,使人失去自制能力,對大腦產生類似安眠、鎮靜的效果;搖頭丸(苯丙胺類興奮劑),具有中樞神經興奮作用,預期效應有增加同理心及欣快感,也會有感覺增強的效果;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屬中樞神經興奮劑,使用者於初用時會有提神、專注、疲勞感消失的感覺。
不論怎麼分析跟說明,成癮物質對我們而言就是一艘船。走在哀傷的國境上,什麼都好,能讓人離開,快又有效就好。只要離開,現實不過就是一場夢,醒來就沒事了。夢跟現實的距離,是時間。夢之所以是夢,只是因為不夠久,不然現實也能變成夢。
可惜代謝作用總會帶人返航,痛死人的現實還是留在原地等。一回來,本來能鼓起來去死的勇氣也沒了。藥物變成替代品,相互悖反的效果,既加速又延緩抵達死亡的終點。
離開,又返航,按時服用是持續往復於現實與夢的雙程票。
久了,原本影子般跟著的癮,起初只敢羞怯怯不時拉扯一下主人的衣角,小可憐似地討飯吃,後來竟大搖大擺走在前面,反客為主開始安排行程:趕在傍晚回到家,只為了晚上十一點前要喝完;去那間超市買,啤酒在打折;繞過這家便利商店,最近去太多次,店員看我的樣子有點奇怪。
到後來,連本來只想買一瓶礦泉水,結帳時卻發現手裡拿的是酒。恍恍惚惚來到這裡,後腳留在原地,前腳已陷入新的難題。也很難說,這不是當初想要的。到底還是活出一個新的自己,像走在鋼索上的特技表演,既必須穩住步伐,也要維持飄飄然的感覺,日子變得規律,留給癮來決定,每天都要規畫一次,喝酒的時間。
離開文瑞住處的那夜是十二月,超商已裝設成耶誕節的模樣,到處都在摩拳擦掌,準備迎接新年。我徒步漫遊到清晨,跟他講的一樣,吸幾口就不覺冷也不累,也忘了後來究竟如何睡去,彷彿那天從不存在。之後,我倆還是常聚,但心照不宣,文瑞再也沒從我面前掏出過那只玻璃球。
隨著他離開台北,我們就此相忘於江湖,但還是聽得見當年他在背後教我背冰箱,一邊喊:「腰挺起來,手抓緊,向前頂一下,轉過去就過了。」我想「甜蜜角」是每個搬家工人跟他身上背的,都在尋找或遍尋不著的空間,距離也許只差,甚至不到一公分。跟人生一樣,會怎麼走,其實也就一念之間。作為棒球術語「甜蜜點」的衍生詞,我從未跟文瑞說過「甜蜜角」這個概念,倒是他跟我提到過棒球。
那時我重新當上記者,卻因為常常被退稿而沮喪。坐在小吃攤前,他慣例先吸口菸、喝杯啤酒,然後輕描淡寫下結論:「這哪有什麼。鈴木一朗的打擊率才三成多,就已經是神了。」滿臉不在乎,輕輕責備的語氣。聽到我抱怨報社對報導題材的限制,他更是三兩句就讓我住嘴,「主管是對的。大家活得那麼辛苦,就只是想輕鬆一下嘛。」「你啊,少寫一點那些沒人想看的東西。」可惜我不受教,撐不到三個月就離開,終究沒過關。
知道我後來居然買了輛小發財,又當起搬家工人,文瑞的臉上帶著遺憾,但又不忍苛責,便淡淡地笑:「又回來啦。」比起來,我總辭窮地沒能對他說上幾句打氣的話,每次也就是陪著。記得有回到兒童復健科找他,發現他跟女兒居然已經待了整個上午,直到夜幕低垂才離開醫院。共度半天這場漫長的等待,讓我知道每個人身上背著的,終究得獨自去過。
只是相逢何必曾相識。載浮載沉的旅途啊,作為交換過哀傷的朋友,每次看到文瑞那總像是在哭的笑,都不免讓我掛念起他,後來有沒有找到屬於自己的甜蜜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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