跌跌撞撞的禮(上)
1.
已記不清,這隻狸花野貓第一次如何到家門口乞食。不知哪天起,我有了定期買貓糧的義務。
有段時間,我每天下午四點半出門,去學校講課,開門就見牠候在門口。我轉身取貓糧時,牠便以貓的禮儀,表示謝意——將身子扭成蛇形,去蹭院門、椅腿、自行車等。如果我允許,牠會首選用身子蹭我的腳。
萬一我無法準時出門,也難不倒牠。牠會選擇我必經的岔路口,在那裡蹲守。許多次我時間急迫,遇到牠時,無暇領牠回家餵食。我不斷用人語向牠解釋,此時無法餵食,得等到晚上回來。牠一路跟著我,默默聽著我一路的嘮叨,直到我走到社區門口,牠才止步。
我以為,這一路的嘮叨對牠,不過是假惺惺的安慰。
沒想到,晚上十一點回來,只見牠十分聰明,正蹲在社區門口等我。大概夜深人稀,令牠有了表達興奮的無拘,牠倒地露出肚皮,左翻一下,右翻一下,打起滾來。越誇牠,牠越翻得起勁。直到牠覺得,歡迎儀式足夠長,該轉入正題了。於是,牠在前頭帶路,把尾巴翹得老高,像導遊手中高舉的小旗子,一路引著我,向家門走去。
有時,牠的餓真會被自己的「欲擒故縱」釋放出來,令牠蹭院門、椅腿、自行車的動作,明顯含著敷衍。我倒完貓糧,牠不再抬頭瞅我一眼,只顧埋頭享受著吃。
有時,牠的餓並不真實,急切中露出破綻,比平時要顯得從容。牠照樣會蹭院門、椅腿、自行車,待我倒完貓糧,牠照樣急吼吼地吃,埋頭不搭理我。第二天出門,我發現地上的貓糧只少了一點點——原來昨晚只是一次禮節性的拜訪,牠象徵性地吃一吃,旨在維護我和牠的供求關係,以備不虞。
牠在社區,為自己建立起一個「貓糧供應鏈」,有數戶人家為牠供食。所以,對某家來說,牠隔三差五,才會真餓一回。多數時候,牠在花費精力,維護與「供應鏈」各家的關係。因為「關係」成為生存之道,牠便使出殺手鐧,靠翻跟頭、任人擼、蹭人腳,來討好各家。牠還要讓各家始終認定牠一直餓著,哪怕不餓也要裝餓,以此「訓練」各家,見到牠就慷慨地倒貓糧。
你看,牠不只滿足「豐衣足食」的現在,也在防患未然。牠把翻跟頭、任人擼、蹭人腳、每日拜訪,合成一個迷人的禮儀,讓我等歡愉之時,難察牠防患未然的小心思。
人何嘗不是更甚?
一切赤裸的慾望,何嘗不是得用禮儀包裹?只是野貓的「文明」,比人簡陋,容易被人一眼洞穿。可人呢?要了然禮儀背後的種種心機,簡直需要一門學問。
2.
年輕時較難懂得禮儀的意味,內心並不願遵從它,常因率真的行動,覺得它礙手礙腳。我感受到沒有禮儀的壞處,恰是在年輕之時。
七歲後,我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與父母離多聚少。等父母調回湖北,我已赴南京讀大學。每次放寒暑假,欣喜之餘,又憂心忡忡。從回家的第一天起,就得與父母的直截了當周旋。我不知他們經歷過何種磨礪,凡事皆要說個明白,不容心裡留絲毫隱私。反過來,他們也要求看得見我心裡的每個角落。數月不見,他們掏心掏肺訴說思念時,我尷尬地勾著頭,眼睛直直盯著鞋子。說罷,還問我想不想他們。我以為點頭可以過關,哪知問題接踵而來。你心裡是什麼感受呢?一般什麼時候想我們?最想誰?……哪怕我滿臉通紅,十分尷尬,他們仍不放過我。
他們不知,我已被爺爺的儒家和奶奶的佛家改造。我內心的情感,如樹之根,並不適合扒開來讓人直視,只適合通過觀樹來感受。爺爺永遠藏著「樹之根」,從不讓「愛」字出口。他常讓我觀的一棵「樹」,是陪他去水站擔水。當他付完水費,拿到找回的零錢,會一聲不吭地塞進我手裡。錢觸到手心的一刹那,我心裡會湧起暖流,我完全感受到了他的「樹之根」。我跟著他一路往回走,也一聲不吭。我比平日更乖巧,讓他心滿意足。顯然他已感知,我模樣乖巧背後的內心。
有年暑假回家,母親慍怒地告訴我,她偷看我妹妹的日記,發現她正在早戀,叫我找妹妹談心。我如同也被母親偷看了日記,感到非常憤怒。我一聲不吭,轉身回到房間,把母親一人晾在客廳裡,任她怎麼敲門也不開。直到我想好該怎麼做,才把門打開。久敲不開的門,已讓母親了然我的憤怒。我給母親開出條件,她必須答應不再偷看妹妹的日記,我才會找妹妹談心。口頭答應還不作數,又讓母親寫下書面保證。
輪到我找妹妹談心,妹妹的憤怒可想而知。當我出示母親的保證書,妹妹總算平靜下來。我暗示,日記應該放進能鎖的抽屜。我知道,妹妹為何會早戀。她一歲起,就和爺爺奶奶一起生活,等上初中回到父母身邊,父母已是她身邊的「陌生人」。除了從小薰染的儒家和佛家,讓她習慣關上心門,「陌生人」也令她把心門關得更緊。遇到「陌生人」讓她掏心掏肺,她只會更加緊張。離開了爺爺奶奶的安全港,她自然會到同齡人中尋找安全感。情竇初開的她,幻想愛情是安全港。
事後,母親屢次索要那紙保證書,我沒有給她,而是偷偷把它燒了。母親和妹妹都以為,我一直留著那張紙。我不知,這條附設的「家法」,對母親有多大的約束力。只知,妹妹再也不寫日記了──她索性把心門焊死。
當年,如果父母不執著於掏心掏肺,了然「君子不奪人之好」,讓孩子安然享受自己的內心,又像爺爺那樣,了然身教之義,興許「陌生人」就不會變得「更陌生」。
3.
小時,每逢過年,正月初二下鄉給親戚拜年,成了我必做的功課。奶奶的大手大腳,常讓家裡陷入經濟困境,初二給親戚拜年,可謂奶奶解困的良機,我則是她解困的法寶。
按照湖北人的習俗,拜年的人只要未成年,無須給任何人壓歲錢,相反,成年人都要給未成年的人壓歲錢。奶奶「倚老賣老」,每年正月初二,只派出我這一小毛孩,代表黃家去拜年。每年出門前,奶奶都要我重溫禮儀課。重點就在,當親戚把壓歲錢遞給我,我該怎麼做?我是七歲才遷入南方的「西北人」,並不真正擁有南方心靈,得靠學習才能讓南方人認同,我已是南方人。
每年奶奶都會問此問題,剛開始我常忘記,爽快地回答:他們給我錢,我就接著唄。頗具西北人的直截了當。哪知,這正是奶奶的大忌。
「兒嘞,那就太沒有禮貌啦!」
奶奶馬上面授機宜。原來她眼中的禮貌,是有標準動作的:我必須把親戚遞過來的壓歲錢,推回去,嘴上嚷著不要,等親戚再遞過來,再推回去,如此來回三次,才可以安心地收下來。這一禮貌,會被現在的人戴上「虛偽」的帽子,程度堪比楊堅或趙匡胤「被黃袍加身」時的假意推辭。可是,真置身其中,才能感到這一禮貌的另一維:考驗對方是否誠心。當你把壓歲錢推回去,其實也給對方重新考慮的機會,甚至從推搡的力道,能覺出對方的給予是否堅決。我真遇到經不住推辭的親戚,推擋經歷兩個回合,只差最後一個回合,對方竟「鳴鑼收兵」了,頓令我若有所失。心想,奶奶不是說好,大家要一起推擋完三個回合麼?
回家向奶奶彙報,她沉吟片刻說,「這樣就知道,哪家真心對我們黃家人好。」奶奶會據此調整對那一家的態度,她把這一「虛情假意」的禮貌,視同探測是否誠心的探針。她會把結果直接與誠心掛鉤。心誠,壓歲錢就一定給得出去;心不誠,壓歲錢就會完成一番表演,又安全落回施者的口袋。至於那個推推擋擋的禮貌,還真是禮貌,它給一些施者提供了表演慷慨的良機,又留足收回錢的時間。它也讓我,吃相不難看,還有機會辨別,施者是否誠心。奶奶說,「要是他們不誠心,就算拿到錢,我們心裡也不好受。」
要是沒有這一禮貌,要麼孩子直接問大人要,願者無礙,不願的人給得不甘──眾目睽睽下不得不給。要麼大人給時孩子毫不推辭,孩子則形象受損,被大人認定不懂事,沒教養,甚至貪財;不願的人,會被其他願者裹挾,為了面子不得不給。當湖北人把這一禮貌,遞給施者和受者,雙方則各得其所。孩子既保住形象,又能從願者那裡拿到壓歲錢,不願的人既保住面子,又能如願以償地不給。
這一禮貌,可謂觸及了文明的本質:在「虛情假意」中,偷偷留給雙方選擇的自由。(上)(寄自南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