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年前的錯(上)
人這一生中,難免會犯大大小小的錯誤。有人面對錯誤勇於改正,然後輕裝上陣;也有人卻由於沒勇氣當眾認錯並改正,而將錯誤當做包袱背了起來,並在自卑、懊悔、恐懼、無奈中走向自己人生的終點。
一次小學同學聚會,一位略顯蒼老的女人到眾人面前,我一下子竟未能認出她是誰。但見她目光呆滯,言談舉止中透著令人不解的卑微與謙恭,讓我一下子聯想到祥林嫂。近前詢問,才得知她竟是我小學同桌張金霞,她在八○年代中期就因其所在百貨部不景氣而下了崗。從此,她便在路邊擺攤賣蔬菜、水果為生。
她過得相當艱難,常常在城管「嚴格執法」的圍追堵載中,被沒收桌椅板凳鍋碗瓢盆,還有一次竟被收走了小車、煤氣爐、油鍋等。多次謀生工具被收走後,她只得到餐館做洗碗工,到旅館打雜工等來取謀生工具的錢。她在下崗後便離婚了,一個人用兩千元左右的收入,將女兒撫養成人,可生活一直處於貧困之中。
交談才得知,她小學四年級時,因家境貧寒,每年靠學校免收十元學雜費而完成了學業。她全家七口,只有靠她在國辦幼兒園當廚師的父親掙錢養家;作為家庭婦女,無固定收入的母親,則靠在街道糊火柴盒來賺點兒小錢,全家人往往連吃飯都成問題。
文革剛開始時,她正上小學四年級。那時每天上午上課,下午要到學習小組去做作業。學習小組是按照學校要求,由家庭距離較近的同學自願組合成小組的。一天早上,張金霞看到母親愁容滿面地對父親說,咱現在只剩下三塊錢,離發工資還有九天,怎麼辦呀?父親無奈地回答,找朋友借點兒吧。她聽到父母的對話後,心裡很不是滋味。
下午二時到學習小組時,她驀地發現劉同學家左邊房間的檀木桌上放著十塊錢,她頓時心跳加快,想拿又怕被發現,於是她不斷地抑制著心跳。直到四時三十分小組學習與踢毽、跳繩活動結束,同學們相繼離開後,她才假裝上廁所,然後溜到左邊房屋的檀木桌前,鬼使神差地將十塊錢揣入上衣口袋,然後快速逃離。
這十元錢在六○年代可不是個小數目,它能購買五十多斤麵粉。於是這件事頓時驚動了班主任秦老師,也驚動了學校保衛科。秦老師在放學前將張金霞所在學習小組的全體成員全部留校,一個個單獨談話,她反覆對八名學習小組成員說,人不怕犯錯,就怕死不認帳,並請「不小心帶走」錢的同學立刻將錢交給老師,老師一定為同學保密。
當秦老師與劉同學談話,劉同學告訴秦老師,丟錢那天,其他六位同學離開她家時,她無意中掃了一眼檀木桌,發現錢還在,但等李金霞從廁所出來獨自離開後,她才突然發現錢忽然不見了。她還說,張金霞家庭生活困難,她家有蔫了想扔的菜、水果都會讓張金霞拿走。
於是,秦老師也把懷疑對象重點放到張金霞身上,可張金霞非常害怕自己說出真相,老師同學會看不起自己,父親也肯定會將自己往死裡抽打,便一直不敢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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