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塔基賽馬

丹梧

一九七六年六月底,因為工作的原因,我們從紐約的伊色佳開了兩天車抵達路易維爾(Louisville)。路城是肯塔基州的最大城,喬治克拉克(George Rogers Clark)於一七七八年墾殖出來的城市,以紀念法王路易十六而得名。

路城是一個邊界城,與印第安那州僅隔著一條俄亥俄河(Ohio River),這個交界區又叫「肯塔基安那」(Kentuckiana)。如果把美國畫分為南北兩個部分,此地是「美國北部的南方」,也是「美國南部的北方」,由於這個特殊的地理位置,「南北戰爭」時是兵家必爭之地。出生於肯州的林肯,就曾經認為「失去肯塔基,就幾乎是失去整個内戰」。

美國的每一個州,都有一個別名,肯塔基州的別名是「牧草之州」(Bluegrass State)。Bluegrass是一種莓系屬牧草,我曾數度開車在肯州路上,注意到這種深綠牧草在太陽下折射出藍色的光彩。原來牧草如茵,適合養馬,故肯州以養馬聞名。

美國有三個大賽馬,一個是在馬里蘭州巴提摩的Preakness Stakes,一個是在紐約的Belmont Stakes,一個是在肯塔基的邱吉爾鄲(Churchill Down)。這三個馬賽中,以肯塔基賽馬(Kentucky Derby)成立於一八七五年,最具歷史,也最具規模。依照傳統,得勝者的獎品是五百五十四朵玫瑰花束,所以肯塔基賽馬又稱「玫瑰花賽馬」(The Run for the Roses)。

參與大賽馬的馬是三歲的純種良馬(Thoroughbred)。如果有匹馬同一年在上述三個地方稱冠,即為「三冠王」(Triple Crown),成為三冠王的馬,身價可以上千萬,馬的主人、馴馬師、騎師皆可一夕成名。我住在路城那幾年,稱得上三冠王的只有一九七七年的Seattle Slew及一九七八年的Affirmed。

路易維爾雖不算大城,但邱吉爾鄲的肯塔基賽馬卻是世界矚目的大事。比賽當日,名流雲集,雷根總統、英國女王、約翰韋恩(John Wayne)等大明星,皆曾是大賽馬的座上賓。

大賽馬的時間是在每年五月的第一個周末,路城人為了這場賽馬,花了整個禮拜舉辦慶祝活動:大街綜藝遊行、氣球飛船比賽、俄亥俄河上蒸汽船競賽等,喧喧嚷嚷地閙了整整一周。

大賽馬當天,當地公司職員們或親戚朋友們大開派對,烤肉、喝啤酒、看電視,掏錢賭馬,贏者通吃。其實,正式賽馬的距離只有一點二五英里,費時不到兩分鐘,美國人稱之為The most exciting Two Minutes Sport,即「令人最興奮的兩分鐘競賽」。

比賽的前一天,有許多本地及外州遊客為了要身處其中,住進賽馬場露營過夜。我問過幾位曾經住進賽馬場看比賽的同事,經驗如何?他們說:「前一天晚上在賽馬場沒事可幹,大家喝啤酒狂歡,隔天賽馬的兩分鐘,不是已醉不成軍,就是因圈内觀衆奇多,連馬尾都沒看見。」

借地利之便,平時我們也到邱吉爾鄲看賽馬。賽馬可分多種,有傳統的騎師坐在馬背上競跑的,有騎師趕著驛馬車競賽的,最奇怪的是一種叫Quarter Horse Race,這種馬只會跑直線。

誰都知道因為賭馬而發財的,本就寥寥無幾,但如果你去看賽馬,不賭一下,則是「隔靴瘙癢 」不過癮,所以每個人都會買馬票賭他幾回。賭馬的方法有許多種,可以賭那匹馬跑第一,也可以賭跑前面三匹馬的順序。當你買了馬票,眼看著你賭的馬在騎師鞭策下狂奔,從後面追到第一、第二時,你一定會熱血奔騰跟著大喊「加油!加油!」,僅僅那兩分鐘,就夠你興奮不已,值回票價。

通常賽馬會場都有「馬經」買,如果你想破產,就一味相信馬經吧!有一位新加坡朋友告訴我,「人有兩支腳,尚不可信;馬有四支腳,豈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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