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眼錢包

赫連擁

網眼錢包(mesh purse)的歷史,實際上可以追溯到歐洲中世紀,靈感來自騎士防身護體的鐵網冑甲,古代工匠可以耗費兩三年的時間,手打二十五萬個鐵環並將其編串、鉚接,「織」成一件既柔軟又堅硬的鐵甲。

同樣的技術,套用在製作一個巴掌大的錢包上,則需耗費數周時間完成,在十八世紀就已有人想到要這麼玩,雖是滿滿的貴族情調,卻有發展成「小資」的潛質。

跟手工打造金鍊的程序類似,且需比鏈條更複雜地四面環扣、編織成一面網,在沒有發明出機器代勞以前,網眼錢包只能是手工敲製,所用的材料非金即銀,花錢訂製者也是非富即貴。

古早的歐洲富人想到要用金屬做錢包,不外乎是希望抵抗一般布料錢包用久易褪色破損的缺點,減少金錢與貴重物品就此不保的意外。然而,真金白銀製造的錢包造價過於高昂貴重,整個連包帶錢直接被偷扒搶劫,也不是不可能。它既不能太過張揚,卻又要在外觀考量到身分和品味的同時,具備一定程度的實用價值。

網眼錢包真正紅火地流行起來,是到了一九○○年代,代工興盛,錢包廠商將部件分包給代工者在家組裝,以交貨現付的方式來完成。常用且流行的金屬面料是鎳銀、炮銅(鑄青銅)以及紋銀,這些材料中,諸如鎳銀和紋銀都擁有不鏽、或即使日久變色仍易於清理還原的特性。銀光閃閃卻非純銀製的取巧,可容在尺寸上大方些,不再是藏著掖著的低調奢華,而一改醒目招搖地拎在手上,加上高貴不貴的價格,才有可能憑靠中產階級一窩蜂的追捧來左右流行趨勢。

十六歲的美國青年查爾斯·懷廷(Charles Whiting),一八八○年受雇於麻省珠寶商戴維斯,時薪九美分。在該公司效力了十二年後,有天老闆一聲令下,要懷挺設計個錢包出來瞧瞧,懷廷以手工編結鐵環的方式,打造出一款非常可愛的錢包來,一鳴驚人,晉升經理,這錢包後來也成了該公司的招牌款。四年後懷廷更成為合夥人,公司更名「懷廷與戴維斯」(Whiting and Davis Company)。

一九一二年,史上第一台金屬環車床機器發明問世,讓編織金屬環得以自動化,效率翻倍,「懷廷與戴維斯」搶得先機,買下了專利權,繼而將網眼錢包的設計與生產推向新里程。此後是量產加上花樣不斷推陳出新的系列產品設計,在尚無「奢侈品牌」與「名牌包」的概念之前,網眼錢包起碼率先引領了三個世代的時尚潮流。

設計稀有且不再生產的古早款「懷廷與戴維斯」錢包與提袋,現今都是美國骨董市場內的嬌客,品相完美無損者難覓價昂,稍有小損瑕不掩瑜,依舊搶手。影星妮可基嫚與歌后Lady Gaga都曾拎著骨董款的懷廷與戴維斯網眼錢袋走紅毯,被視作是有意避免跟同行「撞包」的選擇,它可謂代表了一個時代的「名牌」,卻與我們現今所認識的「名牌包」大相逕庭。

在全球經濟大蕭條之前,一張二元美鈔即被視為大面值鈔票的時代,女用錢包裡多半裝的只有幾個硬幣,也許還會加上戲院門票、手帕、粉盒和口紅,以及一把門匙。網眼錢包作為「珠寶」的裝飾概念,跟美國女性曾經長久以來並不需要攜帶「鉅款」出門有直接的關聯。

尺寸從小至手掌的零錢包,到大至巴掌大的提袋款,它們既華麗、又脆弱,雖是金屬材質,卻沒有想像的堅固耐用。去問現年七、八十歲左右的美國老太太,她們當年都曾經擁有過幾個網眼錢包,裡面有時就放一條手絹,使之提著不致看上去太單薄;迷你型的零錢包,則在鏈條提帶上配上夾子,便可將之別在腰間任其垂下作為飾物,跟男士跳起慢舞時隨之晃動。說白了,這錢包的「主旋律」,就是設計給女人帶出門裝模作樣的一款漂亮道具。

「懷廷與戴維斯」在美國已屬百年企業,早先專為製造錢包的金屬環車床機器所生之面料,延伸至工業材料的製作,金屬網簾與絲網面料廣用於建築裝潢、體育器材,乃至工業防護設備等。在時尚領域,該公司仍繼續發揚金屬網格所延伸出的各種珠寶首飾與錢包設計,新品也一貫承襲使用舊有材料展現復古風格。

織網細緻、載物容量僅巴掌大小的「懷廷與戴維斯」網眼錢包。

名稱從「(零)錢包」到「手袋」乃至「提包」,女人的隨身「包包」隨著社會地位在不斷進化,尺寸不僅越加龐大,材質和功能也隨之豐富多元。「名牌包」以品牌概念占領市場,成為展現女性財力與品味的識別物,與珠寶首飾的裝飾功能分道揚鑣,網眼錢包因為拘泥於尺寸和設計方面的限制而風光不再,至今只能停留在懷舊的骨董列車上,作為昔日傳奇並偶被時尚圈想起和利用。

大蕭條 Lady G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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