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書法
上個世紀五○年代,小學生每天家庭作業之一,就是要寫一頁毛筆字。寫字本是黃草紙的米字格方形薄本,每天一頁寫十六個字,臨顏真卿的帖,第二天一早交給老師,放學前老師會將已批改好的作業本交還給學生。
老師除了用「優良中可劣」五個字的評語,還會用毛筆蘸紅墨水,在寫得較好的字打上一個大圈,有的字邊旁或鉤撇不錯,老師就在那部分上打上小紅圈,紅圈愈多學生們就愈開心。我寫的字大部分得的評語是良和中,有一次得六個大小不一的紅圈,我一連高興了好幾天,還將那本作業本保存了一個學期。
那時我寫字較認真,和父親是有關係的。父親的鋼筆字始終是楷書的字體,必恭必敬,老師收到父親寫的我的請假條,總要稱讚一番。順便說一句,人云「字如其人」,的確是這樣的。
上世紀六○年代,上海什麼都是憑票供應,我們一家八口,每月只有可憐的少量肉票。父親因缺乏營養,小腿水腫,是我陪他去醫院就診,醫生用大拇指按他的小腿,一按一個癟塘。而他是負責調配給全市各菜場豬肉的負責人,但他就是不肯開口為家裡去開個小後門弄點豬肉。他對工作,也如對寫請假條的字一樣,必恭必敬。
後來上了初中,我就告別了寫毛筆字,就此一別就近十八、九年,直到我後來又回到學校當了老師。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學校開闢了教師的大字報專欄。文化大革命中學校停了課,每天都有政治學習,大批判是不斷的,從開始的批走資派,反動學術權威,一直到後來的批林批孔。
老師們每人都要寫批判文章,可能我的板書寫得還整齊,老師們寫好了文章,都交給我和另一位老師,然後由我們二人謄寫到半人高、印了格子的大白紙上,復貼到專欄上,每天都有相當工作量,不,每天都有大把時間練字。
另外那位老師是語文老師,他的毛筆字有相當的功力,清秀流暢,一派文人氣息,後來他成了書法家,出了好幾本字帖。我很喜歡他的字,趁謄寫的機會,我暗暗地學他的字體風格。文革的那幾年,的確為我練字創造了一個機會,自己也覺得字可以上得了檯面了。
可文革一結束,不用再搞一個又一個的批判,大字報也銷聲匿跡。那時候開始將用毛筆寫的字稱為書法了,練書法又成為一項普遍愛好,還有了書法表演、展覽和評選。可在那時候我因為是英語教師,開學了,板書大部分都是英語,對中文書法又一次作了告別。
一九八一年我來到了美國,整天為生活而奔波,有時一周要打三份工,雖然上衣口袋也別了一支筆,但那是做餐館侍者寫菜單用的圓珠筆。後來自己又創業做生意,全部心思都專注於生意和家庭,寫毛筆字的興趣愛好早已丟到九霄雲外。
光陰荏苒,歲月如梭,五年前迎來了退休生活,一天二十四小時,脫離了工作,似乎失去了生活的重心。「消磨時間」的英語翻譯是kill the time,似乎比中文涵義更有刀光劍影的味道,但當時的確是我十分苦惱的一個命題,就如同俗語說:日圖三餐,夜度一霄。
於是乎我開始寫一些小品文、散文遊記、歷史回憶,但空閒時間還是很多,終於又拿起毛筆開始練字了。五年間,我將陸續在各個報刊雜誌上發表的文章編了「自娛集」和「老驥逍遙」(見圖)兩本書,題名都是自己用毛筆題寫,有的親朋好友居然認為我的書法不錯,向我邀字呢。生活又開始充實忙碌了。
五年的練字,對學書法有了新的體會。練字的最要緊就是勤筆,要多寫,我常會對一些難寫好的字,反反覆覆寫上幾十個,再從間架結構、筆畫粗細上細究,找出自認為最好的字,於是順仿該字再寫上幾十個。書法應師從古人起,創立自己風格為終。當然講是「終」,其實此「終」是無形的,那就是活到老,寫到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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