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客霸屋
沈姐精明能幹,活躍在房地產界,專精以低價購買不起眼的房產,買下後再重建。這種房產搖身ㄧ變,成了炙手可熱的搶手房產,這一來一回,讓沈姐口袋賺飽飽,生意越做越起勁。
前兩天,有朋友詢問想找一間視頻工作室,沈姐在洛城羅蘭岡(Rowland Heights)正好有棟閒置待建的房子,空著也是空著,沈姐爽快地說:「沒事,我有一間屋子,可以先給你們用半年免租,半年後再付我少少房租就可以了。」說完,立刻帶人去看屋。
一班人馬下了車,只見前院停了一輛破破爛爛的卡車,隔著圍欄,衝出一隻狗齜牙咧嘴地叫著。進了屋,只見地上擺了油漆桶及刷子,像是正在粉刷。沈姐連連說:「奇怪?這是怎麼一回事?」冷不防,一個肥碩矮壯、揮著尖長鮮紅假指甲的女人,正從房間裡衝了出來,粗聲粗氣地喊著:「Who are you?」
沈姐的英文不太靈光,但她知道要說:「Who are you?I am the owner of this house.」這一開戰不得了,這女人嘰哩呱啦喊得比誰都大聲,末了,還給手勢,強勢地說:「想趕我走?妳得付我錢才能讓我走。」大夥兒商議著喊警察吧!警察來了,搞清楚狀況後,對沈姐說:「我們沒有權限趕她走,若真如妳所言,妳得上法院走程序,到時我們持有驅趕令,才能趕她走。」
在美國,房東與房客的糾紛得經過法院程序,但因其繁複的過程及變數,最快也得要兩個月時間才能將房客趕出。許多有經驗的租霸,熟悉這過程,因此讓他們占了不少便宜。
沈姐得找律師先發一張通知,告知房客在通知上的日期內遷出,若房客置之不理,則進入法院告訴程序,發出告訴狀(Complaint)及傳票,告知房客五天內得將書面答辯(Answer)入檔法院。之後將會有開庭日,雙方可在法官面前爭論,並由法官判決,也可在開庭前雙方先和解再向法官呈報。若房客對告訴狀也置之不理,則法院會以「缺席判決」(default judgment)結案,發出房東可收回產業的執行令,這時候才能讓警察持驅趕令趕走房客。
沈姐所遇到的這位並不是她的房客,而是強行霸占的惡客。她如果不向法院答辯事情就好辦,但是如果她還有理會,有呈上書面答辯,其目的只是在拖延時間,等開庭時開溜也好辦,就怕她耍花樣,如前述的「變數」,例如宣告破產、破壞產業還亂叫警察、故意躲避送法院的信差,讓信差必須跟法院申請用郵寄方式送件等等,那麼氣得牙癢癢的沈姐,還必須請律師一一應付這些惡招。
鳩占鵲巢的事件在美國層出不窮,日前我還看到一則新聞,潛逃國外的屋主在好萊塢富區所遺棄的豪宅,遭到外人侵占還收費,讓別人在裡面開派對,夜夜笙歌擾亂鄰居。許多來美國投資房產的人,不得不注意這點,千萬不能讓房產空著而讓遊民或有心人士趁機玩弄法律,這可是會讓屋主傷透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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