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褲自由日

泳紅

聖誕節的前兩個星期收到公司主管發來的郵件,上面指示聖誕節及元旦這兩個星期上班期間,允許我們可以穿牛仔褲配搭自己喜歡的有節日氣氛的毛衣。大家一看皆喜上眉梢,因為印象中公司還是第一次如此長時間開放正常工作時段穿牛仔褲,意味著這兩個星期我們可以用一種非常悠閒舒適的衣著打扮來上班了。

果然,在接下來的兩個星期裡,很多同事都穿著或緊身或寬鬆款式的牛仔褲,再配上T恤或毛衣,全身都煥發著一種鬆弛感,給忙碌的工作帶來不一樣的樂趣。而同一棟辦公大樓卻不同主管的同事則沒此待遇,眼巴巴看著我們「大搖大擺」地穿著牛仔褲來上班,引來他們一臉豔羨,並且嘀咕著自己的主管不夠體察民情,讓他們享受不到節日的快樂,而我們也在一旁偷著樂。

其實公司是允許我們穿牛仔褲的,只是從很久以前的每個星期五皆可穿,改成近年每個月的第二和第四個星期五才能穿。如此一來,很多人就嫌麻煩,懶得去記什麼時候是第二或第四個星期五,反正不穿就絕對不會違規。當然有一些膽子大的同事才不管哪個星期五,冒著被逼回家換裝的危險,每個星期五照穿牛仔褲來上班;當然也有自詡聰明的同事多放條西裝褲在車裡,以防萬一。不過也沒聽說過有哪位同事因此事而被逐回家,只能說規矩不能少,但執行可額外開恩。

其實,除了規定的星期五,公司在正常上班時間也允許員工穿牛仔褲,不過當然是有條件的:就是為某些公益慈善基金會籌款。參與者只須一天付五元,就可以在正常上班時間穿牛仔褲加上自己喜歡的球衣,最多可以一連五天而且優惠價二十元。雖然有條件,但有些同事依然樂此不疲,因為他們覺得既能做善事,又能穿自己喜歡的衣服來上班,可謂互利雙贏。

在新冠疫情嚴峻的那些日子,因公司不對外開放,於是在裝束上並沒有要求,反而由得員工自由搭配,因此很多同事皆以牛仔褲配休閒裝再加上一雙運動鞋來上班,頓時讓人充滿了活力,也讓大家在人心惶惶的特殊環境裡苦中作樂,度過了那漫長的時光。

相對於喜愛牛仔褲的同事,另一些同事則總是西裝革履來上班,勢必將公司的規則貫徹到底。但正規打扮與休閒打扮並不衝突,因為公司最看重的還是員工對待工作的認真和責任心,如此氛圍倒也相映成趣。

美國每年四月的第四個星期三定為「牛仔褲日」。人們當天會穿上牛仔褲,呼籲全社會共同抵制性犯罪,我們公司那天也允許員工穿牛仔褲上班。

記得移居洛杉磯前,對於前程未卜的我心裡擔憂要來異鄉做苦工,因此在行李箱裝上數條之前在國內從不愛穿的牛仔褲,隨時做好要搬磚的準備。幸運的是,找到的工作與牛仔褲無緣,老闆甚至不允許員工穿牛仔褲上班,至此飄洋過海而來的牛仔褲也被束之高閣。

一直到我換工作後,才享受了偶爾穿牛仔褲去上班的待遇,於是衣櫥裡也開始有牛仔褲的蹤跡,我也逐漸喜歡上百搭百變、亦正亦閒的牛仔褲打扮。也許每個成年人的體內都藏著一顆「叛逆」的心,總是希望平淡的生活偶爾添上一點自己心儀的色彩。

聖誕節 疫情 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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