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的天,雨的夜(一)
徐佳沛有個外號叫「瘋狗」。她穿著超短裙,跟著毛建鳴去夜市吃燒烤,隔壁桌的大哥上上下下打量著她看,過了好一陣了,還不願意收回目光。毛建鳴不樂意了,一開始還忍著,直到大哥不斷咂嘴感嘆,說:妹子你真的長了一雙好腿。毛建鳴才忍不了了。
他掄著酒瓶子,起來就跟人家開幹,結果小身子骨不頂用,三兩下就被人推倒在地,手裡握著的玻璃瓶子被甩到了一邊。倒是徐佳沛在關鍵時刻又發揮了她的瘋狗本色,撿起地上的啤酒瓶,上去就給誇她腿好的大哥開了瓢。
玻璃瓶子在大哥的頭頂碎了,啤酒沫子伴隨著大哥的血,一起從頭頂的髮根裡緩緩落下,旁邊桌上有人發出尖叫,又有人掏出手機報警。警察趕來的時候,徐佳沛的手裡還握著那半截啤酒瓶,她搖搖晃晃,臉色發紅,一看就是喝高了的樣子。
警察問:是誰動的手?眾人都指向徐佳沛。
受傷的大哥被送去醫院縫針,徐佳沛則被帶回了警察局。她歪歪扭扭,剛才的拉扯中,衣服領子被扯得亂七八糟,臉上的妝也花了,一張嘴就是一股酒味。警察讓她賠對方的醫藥費,然後再誠心誠意地好好道歉,爭取能夠和解。可徐佳沛卻像條瘋狗一樣亂叫,不僅不同意,反而還罵起了警察。又有別的警察過來勸,說:小姑娘你冷靜一下,還是先給你家裡人打個電話吧,讓他們過來幫著處理。
徐佳沛的酒醒了一半,瞇著眼睛四處望了一圈,毛建鳴不知道什麼時候早就溜了。徐佳沛氣急敗壞,她說:我沒有家人,我家人全都死絕了。然後又接著罵人,罵急眼了,還伸手推搡了過來安撫她的警察好幾下。
這下好了,小事成了大事。徐佳沛因為尋釁滋事,在看守所裡待了六十天。來接她出去的是葛阿姨。葛阿姨是媽媽的閨蜜,以前媽媽還在的時候,葛阿姨不過是個隔一段時間才會見到的人。自從媽媽去世,也許是難捨往日摯友的情誼,又也許是因為她自己一直沒有孩子,所以她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徐佳沛的生活裡。
徐佳沛一直和姥姥生活在一起,她從很小的時候就知道,姥姥不喜歡自己,姥姥應該也是不喜歡媽媽的。大多數的時候,姥姥都沉默寡言,但每次生活裡遇到任何煩心事,哪怕是出去買菜發現別人少找了她幾毛錢,她都會開始像念經一樣地抱怨,說自己命不好,自己沒什麼本事,找不到什麼好單位,還只生了兩個丫頭片子。這兩個丫頭片子也都不讓自己省心。後來丫頭片子又生下丫頭片子,晦氣加晦氣。
一開始徐佳沛還還嘴,質問姥姥:你也是女人,也是個丫頭片子,你怎麼這麼看不起女人?姥姥冷笑一聲,女人,女人有什麼用?你看看你媽,離了你爸,她活得下去嗎?還有你小姨,死丫頭說跑就跑,她現在在哪兒呢,我能指望得上她們嗎?還有你,別人家的孩子都學習好,上學還有獎學金。你呢?上這個野雞大專也是勉勉強強才考上,還得我掏棺材本替你墊學費。回回考試還有掛科,還得掏錢補考。讓你去工地搬磚吧,人家還看不上你。你除了整天吃閒飯惹禍以外,還能幹什麼?眼珠子一翻,又問:你爸還沒信兒嗎?
徐佳沛說:你忘了?我已經過了十八了,我爸早就不管我了。
姥姥嘆了口氣,她不罵徐佳沛薄情的爹,還是只罵徐佳沛和徐佳沛的媽:但凡你們娘倆要是有點魅力,你爸也不至於不要你們。
在徐佳沛還是個真正的小丫頭片子的時候,徐佳沛的爸就拋棄了她媽,去了國外做生意。離婚時留給了前妻一筆數目不小的補償費,大有一副「我即使要割肉大出血,也得快點逃離這不幸婚姻」的凜冽之感。
徐佳沛對自己親爹的印象很分裂,一方面是他對自己和媽媽的無情。他並沒有賴掉自己的撫養費,每個月的撫養費都會按時到帳。但溫情卻是一點也沒有的,除了每個月姥姥帳戶裡增長的那幾千塊錢以外,她找不到任何自己的親爹還依然活在這個世界上的證據,沒有長途電話、沒有信件、沒有郵包,沒有網上的留言,她甚至不確定他是否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年哪月哪日。但後來,她發現,其實他是知道的。因為就在自己十八歲生日後,撫養費停掉了,這個人就徹徹底底連根從她的生活裡消失了。他精明地像個在嚴謹執行合同的商人,在法律命令給他的任務完成之後,就果斷止損,一分錢都不願意多花。
另一方面,徐佳沛時不時就能從自己愛挑剔別人的姥姥嘴裡,聽到關於爸爸的好話:你爸確實是人中之龍,家世好、長相好、學習好、能力強。唯一不好的一點,就是當時頭腦一熱,同意和你媽結婚,還有了你。如果當時他沒走這個彎路,估計現在會成為更成功的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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