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錯搶匪 紐瓦克市與新州男80萬和解

編譯尤寶琪/綜合報導

根據和解文件,新澤西州紐瓦克(Newark)市府同意以80萬元與一名男子和解一項民事訴訟;該男子在2015年,儘管證據已顯示他並非犯案嫌犯,還四次因為搶案而遭警方錯誤逮捕。

紐瓦克居民哈里斯(Hamid Harris)曾是一名城市環衛員工,在2016年提起訴訟,指控警方在自己堅稱沒有參與搶案、被搶商店老闆也聲明他不是搶匪,且加上有監視器畫面顯示他無罪的情況下,還堅持逮捕他;雖然指控最終被駁回,但他還是因為被逮捕而失去工作,且入獄了三個月。

紐瓦克市隨即依據「有限豁免權」(qualified immunity)向法院提出駁回哈里斯訴訟案的動議,但動議遭州高等法院駁回;法官帕特森(Anne Patterson)在裁決中寫到:「『有限豁免權』讓執法人員在旅行公務時,不用因侵犯公民權利而承擔個人責任。」市府隨後在2022年3月與哈里斯達成和解。

和解同意書中同意支付80萬元,並聲明「達成和解只是為了避免訴訟的成本、費用、延誤和不確定性,並不應被解釋為承認罪責」。

州高等法院2022年裁決並未說明警方是否錯誤逮捕哈里斯,也未討論市政府和其員工,是否享有「有限豁免權」;裁決重點聚焦於,市政府是否有權,在案件審判期間,針對初審法官駁回他們以「有限豁免權」為由駁回案件的動議,提出上訴。

裁決獲得上訴小組支持的法官判定,哈里斯逮捕案中的紐瓦克警探和警官,因為其行動「客觀上不合理」,因此無權使用「有限豁免權」。

新澤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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