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校遭性侵 新州學區15萬元達成和解
法院文件顯示,新州康柏蘭郡(Cumberland County)某學區因為有學生在電腦室遭另一學生強暴案,學區日前與受害的前學生達成15萬元和解。受害人提告的理由是學校未能保護她,導致她遭另一學生性侵。
性侵她的男生2019年尾隨她進入溫蘭德(Vineland)高中的電腦教室。「透明度新澤西」網站透過「公開公共記錄法」取得的和解協議書顯示,溫蘭德教育委員會2月16日與溫蘭德高中達成最終協議。該網站的創立人是帕夫 (John Paff)。
協議內容大致是標準版的條文,包括學校負責人不承認該由他們負責,和解條件要保密等。
原告律師扎默思特(Bruce Zamost)說,礙於保密條款,他不能對本案和解內容做進一步的說明。
案發當時,受害人還未成年,雙親於2021年11月對溫蘭德教育委員會、溫蘭德高中、學校主管和加害女兒的男生,一併提出法律訴訟。訴狀指,2019年12月5日,因為學校沒有防止該男生尾隨他們的女兒到學校未上鎖的電腦教室,才發生這起性侵事件。
訴狀指出,校門口的安全警衛室裡面就有很多監視器,隨時顯示各個角落監視錄影的情況。學校未能採取任何行動,防止該男生進入電腦教室,「也沒有採取任何行動,防止在那間教室發生性侵。」
「透明度新澤西」網站報導,受害女孩和家長後來想修改民事訴訟的訴狀,改成「被告男孩在少年刑事犯罪法院審理過程,已經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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