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新提案 政府場所「倒掛國旗」視為重罪

特派員黃惠玲/芝加哥報導

伊利諾州州眾議員日前提出一項新法議案,該法令將規定政府官員故意在政府財產上倒掛美國國旗的話,視為重罪,如罪成可判處監禁一到三年。

這項HB 5860法案,由州眾議員班頓(Harry Benton,民主黨)提出。該法案將修改伊州現行的「國旗展示法」(Illinois' Flag Display Act) ,並禁止官員故意展示或導致「在政府財產上展示帶有工會符號的美國國旗」。根據該法案,違規者將構成四級重罪,根據伊州法律,將可判處一至三年監禁。

在此法案提出前,伊州威爾郡(Will county)荷馬格倫村(Homer Glen)的官員,在市府外倒掛了一面美國國旗。根據指出,該倒掛國旗行動是因日前陪審團判定前總統川普34項偽造商業記錄罪名成立。

發起HB 5860法案的班頓,為一名退伍軍人,他指稱,倒掛國歧視不尊重國家國旗及其所代表的一切,儘管有人可能會對某次刑事審判的結果感到失望,但這不是藉口。

根據「美國法規」(US Code),懸掛帶有工會標誌的美國國旗是不合適的,除非「在生命或財產受到極度危險的情況下作為緊急求救的信號」,但這也意味著並沒有國家法律嚴格禁止這樣做。

另一項獨立但與HB 5860密切相關的法案HB 5861,則將修改伊州的國旗展示法案,對在公共場所倒掛美國國旗的政府官員,處以最高2萬5000元的罰款,現行法令對違規者僅處罰金1至15元。

不過,上述兩項法案都沒有涉及政府官員或其他人是否可以在私人財產上倒掛美國國旗。

伊州 眾議員 民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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