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先簽約再看房 嚴選房仲保權益 慎閱合同

特派員黃惠玲/芝加哥報導

今年8月,作為違反壟斷的和解協議,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實施了兩項重大變更。以往房屋賣家通常需要支付5%或6%的房價作為房仲佣金,並通常由賣方經紀人和買方經紀人平分,但新的變更顛覆支付房仲費用的傳統模式。房仲業建議新年計畫購屋者,應多面試幾個房產經紀,選出最契合自己目標者再簽約。

房仲業的兩大變更,包括第一項:禁止經紀人的報酬被列入掛牌服務。掛牌服務是房地產經紀人用來分享待售房屋詳細資訊的資料庫。不過,報酬細節仍然可以在其他地方發布廣告或當面或透過電話溝通。

第二項:要求買方經紀人提前討論佣金。從去年8月起,與潛在購屋者合作的經紀人必須在共同看房前簽訂書面買方協議。該協議重點在告知買家,如果賣家選擇不承擔費用,買家有責任支付自己的房地產經紀人費用。

儘管新的措施立意在保護買房者,但也為正在找房子的買家帶來一些不確定性,例如正在找房買房的芝城洪恩(Van Horn)說,不清楚房仲佣金要求賣方支付的話,會不會影響成交意願?

新協議已實施好幾個月,但房仲表示,消費者對相關信息的了解仍然滯後。

目前大部分買家對於房仲佣金的新做法認知仍處混亂,房仲業者佩卡斯基(Grigory Pekarsky)說,預估至少要12個月,甚至24個月,才能看到該協議對房市造成的真正影響。

Barird & Warner房仲艾利斯(Laura Ellis)說,買家最擔心他們必須拿出一大筆他們無法負擔的額外費用,她表示,事實並非如此,這筆費用還是一樣通過交易手續完成,而不是要先拿出現金給付仲介佣金。

再來,現在評估房仲佣金會下滑仍為時過早。但房仲業可能會有部分人的銷售量因此減少,也會有房仲退出或佣金降低情形。根據房產數據公司Clever的報告,伊州8月份的平均房仲佣金比率為5.07%,比2023年同期的5.35%有所下降,但艾利斯說,新規才上路短短幾個月,後續趨勢仍待觀察。

伊州房仲會會長蔡湯米(Tommy Choi,音譯)表示,他還沒有看到因新規而帶來的佣金轉變,全國房仲協會也重申,佣金本來就可以協商。他還提到,像洪恩這類買家,還是會繼續依賴房仲的市場專業知識,因為買房是大多數人一輩子的重大投資。

房仲盧貝克(Sammy Lubeck)表示,過去買家跟房仲不需先簽署協議,新規則要求需先討論佣金並簽約,「此舉對房屋仲介來說是正面的,等於保護了房仲,客戶不會再中途落跑去找其他房仲看房。」

房仲佣金模式在新的和解協議啟動後,出現重大變更。 (pexels)

佩卡斯基建議買家,如果跟房仲簽約中包括收取「取消費」,就應該「趕緊離開」,潛在買家應該跟房仲合作愉快,即使他們不得不終止合同。他也建議買家在跟任何房仲簽約前,多面試幾個房產經紀,「查看合同,確保所選的房仲跟自己的目標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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