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11區前區長涉貪上訴 最高院發回重審
芝加哥第11區前區長唐信(Patrick Daley Thompson)貪腐上訴案,上周由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其被定罪的法律僅適用於「虛假陳述」而非「誤導性陳述」。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的判決書雖未推翻原判,但撤銷了第七巡迴上訴法院維持原判的裁決,要求該案發回重新審理。
第11區轄區主要包括華人聚居的華埠、橋港區,因此唐信被控貪腐案引起華社高度關注。唐信來自芝加哥著名戴利政治家族,他是連任芝加哥市長多年的戴利(Richard M. Daley)的外甥,而戴利的父親老戴利(Richard J. Daley)也曾擔任過芝加哥市長,此外,他的另一位舅舅約翰.戴利則是庫克郡委員會委員。
52歲的唐信是因涉入大規模業務造假而遭聯邦關閉的橋港區「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Washington Federal Bank for Savings)詐貸案而遭起訴,法案文件顯示,唐信在該案中,謊稱自己在五年期間,曾支付總額約17萬元的貸款利息,但事實上,不論本金或利息,他完全沒有還過貸款,而在申報當年稅表時,唐信卻填寫支付了還款而申請扣抵。
陪審團在2022年2月最終認定其中虛假陳述、報稅造假罪成。聯邦法官判處唐信四個月監禁,現已服刑完畢。
大法官羅伯茨在判決書中,明確畫分法律界限稱,「日常對話中,人們用多種詞彙描述不實言論:虛假、誤導、不誠實、欺騙性、字面真實等。但法律條文僅採用『虛假』一詞,單純『誤導』不足以構成犯罪,而必須達到『虛假』標準。」
大法官凱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在補充意見中指出,雖然最高法院否定上訴法院法律見解,但原審陪審團已就「陳述是否虛假」作出有效裁決。
唐信案件的爭議焦點,在於他2011-2014年間,從華盛頓聯邦儲蓄銀行獲得的21.9萬資金,檢方指控其2013-2017年間虛報支付該銀行抵押貸款利息抵稅。而2018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追討本金加利息26.9萬元時,唐信稱自己「只欠11萬元」,而被陪審團認定為虛假陳述。

唐信辯護律師表示,「最高法院採納了我們關於『虛假』與『誤導』的關鍵區分,這將對司法部未來起訴策略形成制約。」本案延續最高法院近年限制聯邦檢方權力的趨勢,明確要求檢方必須證明被告陳述「客觀虛假」而非僅具「誤導性」。第七巡迴上訴法院將依此標準重新審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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