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須披露薪資 薪資透明法修正案 華府市議會通過
華府市議會12月20日通過了B25-0194號法案,又稱「2023年薪資透明綜合修正案」(Wage Transparency Omnibus Amendment Act of 2023)。該法案規定,華府所有的職位招聘中都必須披露薪資範圍以及其他福利信息。新法案將於明年6月30日生效,目前正在等待市長簽署。
華府已自今年元旦起,將最低薪資提高為時薪16.50元,7月1日再次調高至17元。
上述法案修正了2014年的「薪資透明法」(Wage Transparency Act)。新法案寫道:「根據現有的法律,雇主不得因雇員與其他員工討論薪資而報復雇員。新法案則修訂了多處內容,保護雇員在薪酬披露方面的權利,並規定了雇主的責任。」
華府市議會議員邦德斯(Anita Bonds)於今年3月首次提出了提案,並得到了市議員平托(Brooke Pinto)、韓德森(Christina Henderson)、納多(Brianne K. Nadeau)和喬治(Janeese Lewis George)的支持。市議員韓德森表示,透明度可以節省公司和求職者雙方的時間和金錢。
韓德森說:「為一份甚至無法支付你自己房租的工作進行面試,這不僅是浪費雇主的時間,更是浪費求職者的寶貴時間。」韓德森同時表示新法案也是為了解決薪酬上的性別不平等問題。她說:「在華府,女性的收入遠遠低於男性,我們希望這些改革將能夠有助於改變這種局面。」
12月20日,該法案在市議會的第二次和最終投票中通過,目前仍須市長包瑟(Muriel Bowser)簽署並由議會複審。市議會官方表示,這一新法案將為求職者提供更為公開透明的求職信息。
此外,新法規要求招聘者不得詢問求職者目前的薪資。法規還規定,擁有25名以上員工的私營雇主,必須向候選人披露公司的福利計畫。
華府通過上述法案,是步紐約等州的後塵。紐約州自2022年11月1日起生效的「薪資透明法」(Wage Transparency Law),即要求雇主在刊登招聘廣告時須明確說明基本薪資的範圍。法律規定凡員工四人以上(包括雇主)、且至少一名員工在紐約辦公的公司,就須在紐約的招聘廣告中公開各項工作、晉陞及調動機會的薪資範圍;薪資必須是具體的年薪或時薪數字,但不含醫療保險、休假、遣散費、加班費、佣金、小費、獎金、股票及退休計畫等福利。
支持者認為,這有助促進薪資平等,特別是縮小不同種族及性別的薪資差距,同時為求職者過濾掉那些薪資低於市場行情的工作。 但多數雇主對薪資透明化表示反對,認為這相當於將商業機密洩露給競爭對手,員工或跳槽至開出更高薪資的公司。雇主也擔憂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之下,一些員工或趁機要求更高薪資,甚至超出公司能力範圍,損害部分小規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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