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補未繳的汽油稅 州府每年對電動車主加徵200元
德州紀事報報導,今年早些時候,德州議會通過SB 505法案,要求電動車車主註冊或更新註冊時繳納費用,自9月1日起,德州將開始向電動車駕駛每年收取額外200元費用。
立法者指出,此法主要是電動車駕駛並沒有向一項幫助德州道路建設和維修的基金繳納應有份額。對那些購買新電動車,須先支付兩年註冊費或400元者來說,成本尤其高。
德州相關單位在2020年一分報告中估計,每一輛電動汽車取代燃油車時,德州每年平均損失聯邦和州汽油稅200元。汽油稅歸「德州公路基金」(State Highway Fund)所有,德州交通廳稱其為「主要資金來源」,但電動車駕駛無需繳納,因他們不使用汽油,然他們也會在公路上駕駛。
目前電動車僅佔德州汽車的一小部分,從2016年8397輛增加至2022財年的10萬5807輛,佔註冊車輛不到1%,但預計此一比例會增加。
許多環境和消費者權益倡議者同意立法者觀點,但此法仍存在爭議。有人認為州政府應將費用訂低些,僅彌補州稅損失,其他人認為德州不該收取任何費用,因電動車有助減少導致氣候變化的溫室氣體排放。
德州電力運輸資源聯盟(Texas Electric Transportation Resources Alliance)執行主任史密斯(Tom "Smitty" Smith)主張根據每一位電動車駕駛的里程數收費,這是更好評估汽油稅方式。
德州電動車激勵措施有限,每兩年替多達2000輛新的氫燃料電池、電動或混合動力車提供高達2500元退款。德州公共公民辦公室主任薛利(Adrian Shelley)建議擴大這部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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