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恩縣擬舉債10億 建設勞動力住房

編譯組╱綜合報導

面對住房短缺問題,金恩縣都會議會(The Metropolitan King County Council)預算委員會11日提出動議,要求縣府執行官辦公室制定計畫,發行債券以籌集至少10億元,用於建設「勞動力」(workforce)住房。

這項動議旨在為中等收入者提供更多的租賃住房,因為預估該地區未來幾十年將需要數十萬個新住宅。儘管動議獲得不少支持,但仍有許多細節未明,例如建屋數量等,目前只代表該想法的初步步驟,行政計畫須於明年3月底前提交,並建議以「維持金恩縣強勁債務評級」為優先考量,議會也將會持續討論,再由委員會及全體議會投票決定是否付諸實行。

依據動議,金恩縣執行官康士坦丁(Dow Constantine)辦公室要制定計畫,使用至少10億元的縣府債務,來為不同收入水平的人提供住房,涵蓋區域中位數收入的50%到120%。這相當於單身人士年收入約5萬3000至12萬6500美元,或三口之家年收入約6萬8000元至16萬3000元。

這些住房可能會由金恩縣住房管理局等可負擔房組織運營,租金收入將返還給縣政府以償還債務。目前尚不清楚這筆資金可以建造多少住房。該動議還建議執行官辦公室「與住房機構和開發商的潛在合作夥伴關係」,以促進新住房的建設。

執行官康士坦丁尚未表態;縣府發言人Amy Enbysk在電子郵件中表示,執行官「支持增加勞動力住房的想法」,辦公室員工也「期待對該提案進行全面分析」。

該提案的核心理念是,來自住房的租金收入,特別是來自較高收入租戶的租金,將有助於支付更多可負擔住房的成本,同時償還建物的債務和運營費用;租金將「保持不變,除非反映債務服務的利率變動」。

這一結構類似於倡導者在西雅圖推動的「社會住房」(social housing)模式。該提案的發起人、縣議員 Girmay Zahilay表示:「如果這個計畫可行,這將是一個巨大的機會。」

至於縣府舉債的影響,根據華盛頓州法律,各縣可以根據其總財產價值承擔一定的債務,但也限制各縣以提高稅收增加收入方面的作法。考慮到這一動態,金恩縣目前僅使用了其法定債務能量的一小部分。 金恩縣績效、策略與預算辦公室Dwight Dively主任向議會表示:「因為我們沒有任何方式來支付本金和利息。」但他表示,承擔10億美元債務來實施這類計畫 「完全可行」,不會對縣府其他的財務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並稱該提案「具有吸引力」。金恩縣目前擁有約90億元的未使用債務容量。

縣議員Claudia Balducci初步支持該提議,但也指出,根據近期可負擔房提供者的報告,他們在收取租金方面遇到困難,這是一個需要考量的「風險」。她質疑「以租金收入作為收入來源的可靠性」,因而建議先進行一個小規模的試點項目來測試這個想法。

金恩縣面對未來持續增加的住房需求,擬舉債建房。(取自金恩縣住房管理局官網)

可負擔住房非營利組織、工會團體和亞馬遜對這項提案均表示支持。「仁人家園」(Habitat for Humantity)主張,立法者應使可負擔住房成為自住房,而非僅是租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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