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EB-1A獲准 配偶可申請follow-to-join
讀者問:
我在中國國內申請EB-1A獲准,剛在廣東領館面簽完,移民簽證到手。想請教,如果現在和配偶領證,她還能follow-to-join嗎?查了相關法條,我的理解是,在沒有第一次登陸在CBP提交移民包裹之前,都還不算綠卡持有人,也就是還可以啟動follow-to-join程序。這樣,她就避免了F2A排期等親屬移民的一連串問題。我發信問了廣領館,但一直沒有回覆。請律師告知。
答:
你的理解是正確的。在獲移民簽證(如EB-1A)但尚未完成美國入境(首次登陸)之前,你並未正式成為綠卡持有人。根據相關移民法規,如果在你首次入境啟動綠卡之前與配偶結婚,你的配偶可以透過Follow-to-Join程序(隨行家屬程序)申請移民簽證,無需受F2A類別的親屬移民排期限制。
你可以聯絡領事館,提交「隨行家屬申請」的相關文件,請求安排配偶的簽證面談。在申請Follow-to-Join時,你和你配偶需要提供證明資料,如結婚證書、共同財產證明、婚禮照片等,以證明婚姻真實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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