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黨紀加碼 詆毀國家領導可開除黨籍 分析:壓制反習勢力

中國新聞組/北京29日電

中共中央日前公布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增多項「違反政治紀律行為」,包括搞「層層加碼」、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等。「私自閱看、瀏覽、收聽有嚴重政治問題資料」、「詆毀、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等最重開除黨籍。官媒稱這是再次釋放出「以嚴明紀律管全黨治全黨的鮮明信號」,有利於讓鐵紀「長牙」、發威。

綜合央視新聞、新華社報導,這次是對「條例」的第三次修訂,以總書記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將黨章要求具體化為紀律規定。「條例」共158條,較上次修訂新增16條,修改76條,將自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報導指出,「條例」增加「(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自我革命,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推動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等內容。

據「條例」,通過網路、廣播、電視、報刊、傳單、書籍等或利用講座、論壇、座談會等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等行為,情節嚴重予以開除黨籍處分。

「條例」並首次將黨員幹部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只表態不落實」,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行為,納入違反政治紀律行為。同時增加對不顧黨和國家大局、搞部門或地方保護主義行為,增加搞政治攀附等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行為的處分條款規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昨刊文稱, 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聚焦執紀監督的重點難點,充實違紀情形,細化處分規定,有利於讓鐵紀「長牙發威」。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第二篇第六章,從原來第50條的「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演說、宣言、聲明等,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增加52條的「私藏」甚至「私自瀏覽」都是違反規定。第53和54條更嚴禁參加秘密集團、結黨營私、拉幫結派,違者可被開除黨籍。

紐約時報廣場投屏 悼劉曉波冥誕 12月28日是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68歲冥誕,總部位於紐約的非政府組織「中國人權」在紐約時報廣場大屏幕投射他的頭像致敬;為通過審查,屏幕上僅寫有簡單的紀念文字「 Mr LXB(1955-2017)We love you」。(取材自「中國人權」X帳號)

政治評論員鄧聿文在X上發推文分析,「條例」讓中共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變成啞巴和瞎子。也有學者認為,習近平將自己地位和毛澤東相比,但卻拿不出政績,還導致經濟面臨崩潰,此時修訂版「條例」,目的是鞏固權力和防止反習勢力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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