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陣涉非法集會案 黎智英等7人上訴終院駁回
香港終審法院12日一致駁回了一項上訴,該上訴要求推翻對媒體大亨黎智英和其他6名民主運動人士2019年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央廣報導,76歲的黎智英是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的創始人,他和包括資深民主人士李柱銘在內的其他6人,被判在2019年8月長達數月的民主抗議活動期間,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立。雖然先前一個下級法院撤銷了對他們組織集會的定罪,但他們參與民陣未經批准遊行的定罪仍然維持。
他們的上訴集中在定罪是否與基本人權保護相稱,這是英國最高法院在兩項不具約束力的裁決中所規定的原則,也就是「執行相稱性」(operational proportionality)。
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紐柏格(David Neuberger)是審理此案的終審法院5名法官之一,加劇了關於外國法官在國家安全的打壓下,是否應該繼續擔任香港終審法院法官的爭論。
在這項判決的2個月前,2名香港終審法院的英國法官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及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辭職。岑耀信表示,香港正在變成一個極權國家,而香港的法治已經「嚴重受損」。
經過2019年幾個月的民主抗議後,北京在2020年實施了國家安全法,香港立法會則在今年3月通過了新的國家安全法,也就是所謂的第23條。
紐柏格今年6月中告訴路透,他將繼續留在香港終審法院,「盡我所能地支持香港法治」。
黎智英和3名前議員、67歲的李卓人、68歲的「長毛」梁國雄,和70歲的何秀蘭,被判入獄8至18個月。86歲的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76歲的大律師吳靄儀,和72歲的資深民主政治家何俊仁,都被判處緩刑。
據香港保安局,有301人因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或活動被捕。其中176人和5家公司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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