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600樓火警危險通知 9成改善 350宗仍未遵辦遭罰

香港新聞組/香港17日電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佐敦華豐大廈4月發生致命火災後,消防處由4月底至11月30日進行為期7個月特別執法行動,主動巡查約1000多幢舊式商住樓宇消防設施,向其中600多座樓宇發出逾850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逾九成有改善;消防處向逾350宗到期未遵辦的提出檢控,有個案罰款3萬多元(港幣,下同,約逾3858.8美元)。

明報報導,署理副消防總長(樓宇改善)黃旭平16日表示,巡查發現「三無」或多梯大廈出現火警危險比率較高,將會是未來巡查方向。他表示,逾九成相關人士在通知書到期前已消除火警危險,相關危險再現機率為0.1%,反映主動巡查有效,處方將成立「消防處樓宇改善特別職務隊」,希望及早發現任何火警危險,並加強社區教育宣傳工作,與市民合作做好樓宇管理。

消防處16日簡介過去7個月在全港巡查1000多幢火警風險較高舊式商住樓宇的結果。黃旭平稱,揀選樓宇巡查的考慮因素包括「三無」、單梯、消防設備,及大廈內持牌處所如賓館,逾半被巡查樓宇位於人煙稠密地區包括油尖旺、東區、深水埗及中西區。約8200次巡查中,處方就常見火警危險如防煙門被楔開、防煙門損壞及阻塞逃生途徑等發出逾8500張通知書,涉600多幢大廈。

處方亦檢控超過350宗到期而未遵辦通知書個案,其中已定罪個案涉及18個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16幢樓宇,合共罰款14.85萬元。單宗計個案最高罰款為3.36萬元,黃旭平稱,涉案樓宇有多道防煙門被楔開,處方發出20多張傳票,並檢控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反映「有法團不等於一定是良好管理」。黃形容居民為出入方便、通風楔開防煙門「好常見」,冀居民有意識「用兩三秒時間關門」,若發生火災可防止濃煙進入逃生通道。

黃旭平又稱巡查發現「三無」或多梯大廈出現火警危險的比率較高,「無法團、管理公司、居民組織的大廈公用地方欠缺管理;而有兩條或以上樓梯的大廈,居民常用其中一條,其餘樓梯都不自覺放了雜物」,故處方本月已主動巡查321幢「三無」或多梯樓宇,共發出78張通知書,其中一宗嚴重阻塞逃生通道被直接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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