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修訂「小刑法」 穿美化戰爭服飾要罰

記者廖士鋒/綜合報導

在輿論爭議下,中國官方罕見於修法時妥協,準備在有「小刑法」之稱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案中,刪除爭議的「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表述,改為具體列出包括穿戴美化侵略戰爭服飾等5項違法行為,最終版本則有待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審議結果。

綜合媒體報導,中國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25日聽取了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作的關於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

沈春耀指出,修訂草案第34條中關於「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等表述,主觀色彩較強,各有各的理解,其含義在立法上不易界定、在執法中不易把握,擔心執法中會損害公眾的正當權益和正常生活。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和執法需要,此次審議的修訂草案不再使用此表述。

而具體列出的5項「應予治安管理處罰的行為」,包括「在公共場所或者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宣揚、美化侵略戰爭、侵略行為的服飾、標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近年中國不斷傳出在公開場合穿日本和服或扮演日本軍人而引發的社會事件,分析指出,「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後,並非一律禁止公開穿和服,而是要看當下環境及涉事人的意圖。

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又稱「小刑法」,此次修訂草案原先在第34條規定,在公共場所穿著、佩戴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服飾;製作、傳播、宣揚、散布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論等,都將是違法事項,情節較重可處15日以下拘留、人民幣5000元(約689美元)以下罰款。

去年8月草案公告後,相關條文在中國民間引起巨大爭議,甚至體制內的學者都公開表達意見,包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宏、陳碧,以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等法學者都表示不同意見,民間輿論更是多有反彈。

中國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28至28日在北京舉行,預計將會審議多部法律,包含治安管理處罰法、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

數年前4個身穿二戰時期日本軍服的人,在四行倉庫前拍照留影,引發網友公憤。(取材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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