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經理職先交500萬保證金 企業:體現應徵者財力 網質疑騙錢
四川巴中一旅遊發展公司近日為旗下全資建築公司招聘項目經理時,竟要求應聘者先交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現金保證金。這項規定被部分媒體和網民質疑是墊資進場的老套路。招聘方一度表示,保證金主要是體現應聘者個人及其團隊的財務能力,已有人報名,後來又改口稱已更正招聘公告中錯誤內容,應聘者交500元報名費便可參與招聘評審。
上游新聞報導,近日,巴中市四川光霧山諾水河旅遊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諾水河旅遊公司)發布旗下全資子公司四川泰達弘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達建工)招聘專案經理公告。公告寫道:「應徵者在報名期間內向招聘單位繳納現金保證金不低於500萬元,方可參加招聘評審。」保證金在項目結束後退還。
四川巴中市的王先生(化名)看到公告感嘆:「我有500萬現金,還去應聘什麼專案經理?」他將截圖發布到網路上引發關注。
有人感到震驚,「幹到退休可能賺不到500萬,還先交500萬現金」,「應聘一個職位還要先付錢,這不是騙錢嗎?」有人質疑「項目找墊資入場是這麼找的?」,「明顯就是自己沒錢要用別人的錢來做前期的啟動資金,都是玩剩下的老套路。」
10月10日,諾水河旅遊公司工作人員回應表示,交納500萬現金的保證金是報名應徵的硬性條件,主要是體現應徵者個人及其團隊的財務能力,看有沒有這個能力來承擔公司的專案。「保證金是在工程驗收後才退還」,「專案經理的薪酬是基本工資加專案分紅,目前已經有人報名了。」
不過,香港01報導,10月11日,公司黨群工作部工作人員回覆媒體稱,已更正招聘公告錯誤的內容,應聘者繳納500元報名費,便可參與招聘評審。據更新公告顯示,公司招聘項目經理3名,現金報名費500元將在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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