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學班主任為還賭債 謊稱能幫學生「上名校」詐騙400多萬
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14日對外披露西安首例「從事禁制令」,懲治對象是一所小學的男性班主任魚某。魚某利用班主任身分,謊稱能幫學生上名校,對十餘名家長實施詐騙,共賺取了40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
中國青年網報導,去年9月,西安市民陶先生帶著孩子前往某中學報到,但學校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他的孩子不具有報名資格。對此,陶先生感到疑惑,他覺得,自己明明找了「關係」。
陶先生說的這個「關係」,二人只見過一次面,對方姓魚,35歲,是西安某小學語文老師兼班主任。陶先生對這身分十分信任。
魚某曾告訴陶先生,他認識某中學的招生辦公室負責人「文老師」。在魚某的引薦下,陶先生多次與「文老師」在網路上溝通,「文老師」也很爽快地承諾,能讓他的孩子拿到錄取通知書。但前提是,陶先生要付錢。付錢後,陶先生一直在等待,然而,學校開學已經過去半個多月,孩子仍無法入學,陶先生急了。
直到該案偵破,陶先生才知道,某中學招生辦的「文老師」其實就是魚某本人。
經查,近年來,魚某沉迷賭博,欠下大量賭債,為了還債,他想到了學生家長。魚某利用教師身分,向學生家長和熟人朋友謊稱自己「有指標」,能幫孩子「上名校」。為讓外人信以為真,魚某虛構出某校招生負責人「文老師」。同時,他也偽造聊天紀錄和錄取通知書、報名簡訊等。
經查,自2020年10月起,共有10多名與陶先生相同遭遇的受害者,被騙涉案金額共400餘萬元。
近期,該案宣判。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魚某身為教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欺罪。
最終,法院以詐欺罪,判處魚某有期徒刑11年又6個月,併處罰金80萬元,同時,禁止被告人魚某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教育相關的職業。
雁塔區法院刑庭法官李國良說,從業禁止制度,是指對於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判決禁止其從事相關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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