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辦3酒席 川民挨罰千元教育費

中國新聞組/北京29日電

四川廣元旺蒼縣嘉川鎮燈塔七社一名村民以「父親去世3周年」名義,違規舉辦酒席,遭與會者舉報,被罰款人民幣1000元(約140美元)。當地村幹部表示,這筆費用在燈塔村並不叫「罰款」,而是「教育費」。

香港01報導,燈塔村一名村幹部表示,村裡若有人辦酒席,就需要添份子錢,被舉報的郭姓村民4年內以婚宴、喪宴、生日宴等理由舉辦了3次酒席獲利,這次又以親人去世周年的名義辦酒席,引發眾怒,村民遂向村委會投訴,指郭某辦酒辦得過多,他們已經負擔不起。

村幹部說,早在2021年,村裡便出台規定管制違規辦酒行為,「當時也是因為很多村民反映,快吃不起酒席了。大家都效仿,那豈不是亂套了?」

嘉川鎮政府。(取材自封面新聞)
郭某在村微信群組的道歉信。(取材自封面新聞)

據報導,被收取「教育費」的村民郭某在燈塔村微信群裡發道歉信,「我們給村裡道了歉,村裡也沒有再追究,教育費也沒有退。」

對於郭某辦酒一事,村民有的理解,有的反對;不過郭某被收取1000元「教育費」,則認為不太合理。村民說,除了辦「無用酒」要被收「教育費」,燒稭稈也被多次收取「教育費」,還有村民質疑,村裡的「執法」標準不統一,因人而異。

據報導,當地紀檢部門已介入此事,「若不合理,我願意退錢,並給當事人道歉。」

據悉,2021年12月1日,旺蒼縣嘉川鎮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嘉川鎮規範農村自辦宴席實施方案》的通知,稱為引導全鎮人民群眾形成崇尚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的良好社會風氣,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至於收取的教育費,村幹部表示會轉到集體的戶口,也會進行公示,運用到當地農村的經濟建設上去,如打掃衛生、修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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