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被追債9050萬 法院:無財產可執行 網:轉移財產?

中國新聞組/北京2日電

中國女星鄭爽與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東開之星」)合約糾紛案,被法院強制執行違約金9050萬元人民幣(約1250萬美元),遲遲沒有履行違約金的她早已被限制出境,1日又爆出法院認為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應「終結執行程序」。

綜合證券時報、澎湃新聞報導,天眼查法律訴訟資訊顯示,近日,鄭爽與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合約糾紛案件新增執行裁定書。文書內容顯示,法院認為,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故無繼續執行的條件,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東開之星發現鄭爽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鄭爽也負有繼續履行本案債務的義務。

「法院認定鄭爽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話題,一度衝上微博熱搜第一,引發不少網友討論。曾經日進斗金的流量明星鄭爽,淪落到無財產可供執行?有網友質疑稱,「鄭爽是否存在故意隱藏、轉移財產的可能性?」對此,有律師解讀稱,若鄭爽轉移財產或刻意隱瞞財產拒不執行,將觸犯刑法,恐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中國女演員鄭爽。(路透資料照片)

東開之星為鄭爽主演影視劇「翡翠戀人」出品方之一。先前澎湃新聞報導,因鄭爽代孕、偷稅漏稅等問題,其擔任女主角的電視劇無法上映,故電視劇出品方將鄭爽訴至法院。2021年12月16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對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與鄭爽服務合約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確認「策畫服務合約書」及該合約書之補充合約於2021年2月24日解除;鄭爽返還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服務費3050萬元並賠償經濟損失6000萬元。後鄭爽上訴,被二審法院判決駁回,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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