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重審判死當庭上訴 受害者:若真心悔過不是這個狀態

中國新聞組/北京26日電

人販余華英案重審一審昨在貴州宣判,由於拐賣高達17名兒童,導致多個家庭骨肉分離,甚至有父母為找孩子抑鬱而終,法官認為該案情節嚴重,再次判處余華英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受害人楊妞花聽審後表示,她第一次看到余華英垂頭喪氣、雙手發抖,「我覺得她每一根汗毛都在害怕」,「如果真心悔過不是這個狀態」。

據央視新聞,余華英去年9月被認定拐賣11名兒童,一審判處死刑,她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其他犯罪事實將案件發還重審。貴陽市檢察院偵查再發現余華英涉在貴州及雲南另拐走6名兒童並追加起訴4案,受害兒童增至17人。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重審查明:余華英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龔顯良(已故)、王加文(另案)為謀取非法利益,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物色兒童拐賣,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獲利,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鬱而終。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且沒有悔罪表現,應予以嚴懲。

重審一審昨公開宣判,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則當庭表示上訴。

昨天有多位受害者家庭趕到貴州聽審。被余華英拐走後尋親成功但父母已雙亡的楊妞花說,參與這麼多次庭審,第一次看到余華英垂頭喪氣、雙手發抖,「我能感覺到她心裡是害怕的」。而余華英沒有任何猶豫提出上訴,楊妞花認為,「因為她(余華英)怕死,如果真心悔過不是這個狀態,我覺得她每一根汗毛都在害怕」。

對於余華英在開庭時表達歉意,多名被拐兒童家長表示,不接受道歉,「她把我們搞得家破人亡」。

另據大公報報導,余華英案重審過程中,檢方新查明4起犯罪事實涉及6名兒童裡,被余華英夥同龔顯良在貴州省安順市熙郊公園以去遊戲機室玩遊戲為由分別拐到河北省邯鄲市、貴陽的諶江華、諶江海二兄弟,諶江海直到2023年11月才與親生母親取得聯絡,今年3月回貴州認親。1994年兩個兒子王艷龍、王能能被拐,親生母親張榮仙表示,「余華英把我親骨肉分離了整整30年,這30年我真的不知道怎麼過來的」。

「余華英案」25日重審一審宣判後,被害人楊妞花走出法院。(取材自封面新聞)
拐賣多位兒童的余華英(左)25日被判處死刑。(取材自央視新聞)

楊妞花的父母則在她被拐賣後抑鬱雙亡,楊妞花說,父親是吃老鼠藥自殺的,姊姊被哄騙給爸爸買了老鼠藥,自責多年,「如果我不丟爸媽就死不了」。

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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