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53歲海歸博士跳槽被捕 長沙前東家以這理由索賠1.5億
53歲生物博士高志強2017年回國應邀入職長沙某生物公司,研發第三代動態血氧儀。因未獲公司重視,高志強在自認競業協議解除下,跳槽蘇州一家公司並開發出一種生物傳感器。高志強的老東家認為他涉侵犯商業祕密罪提告,並要求賠償近1.5億元人民幣(約2061萬美元),高志強於去年被捕,否認犯罪,其家屬也喊冤「25年的研究成果都屬於僅任職3年的公司,合理嗎?」
據津雲新聞報導,高志強1964年出生於河南開封,高考被清華大學錄取,但他不喜歡清華錄取的專業,選擇到武漢大學化學系就讀,此後從本科攻讀到博士學位,繼續到芬蘭讀博士,隨後在以色列、美國、新加坡等國家工作,期間一直從事動態血糖儀的生物傳感器研究。
據高志強自述,20多年前,生物傳感器一直被國外壟斷,已發展到第二代技術,他於2004年研製出最新的第三代生物傳感技術,並獲美國和中國專利。2017年5月,湖南長沙某生物公司邀他入職,他放棄國外的生活和優厚的待遇,2017年11月入職,打算將技術成果轉化成產品。
據高志強稱,2019年底,第三代動態血糖儀研發成功,本以為會得到認可,但「公司沒有動靜,還是繼續搞老技術」,失望之餘於2021年2月28日從長沙公司離職。
據競業協議規定,競業限制期內,該公司每月需向高志強支付月工資的30%作為補償,逾期20個工作日未發放,視同競業限制自動解除。由於該公司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高志強認為此競業協議在2021年4月自動解除。
2021年6月,高志強入職蘇州某公司後成功開發出一種生物傳感器。2023年6月27日,他被警方以涉嫌「侵犯商業祕密罪」拘捕,原因是長沙公司認為他在職時藉職務便利非法獲取該公司九項技術信息,長沙公司還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高志強及蘇州涉案公司連帶賠償近1.5億元。
對此指控,高志強及家屬均不認可。高志強表示,他在長沙公司的研發工作均基於其在任職前所進行近25年科研成果。高志強妹妹高東玉也認為,「高志強在國外研究了幾十年動態血糖儀技術,在這家公司就幹了三年,他所有的成果都屬於這家公司了嗎?」高志強入職前已是此領域專家,是他帶著技術幫助該公司完成了第三代動態血糖儀的開發。
高志強並表示,他在蘇州公司研發新的產品,使用的是一套完全獨立的技術和配方;且蘇州公司還在研發階段,長沙公司也並沒有經濟損失,不應該涉及到刑事案件。
據了解,此案已於2024年11月26日召開庭審會議,家屬在等待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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