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20年 前國足主教練李鐵最後1天上訴「有人夜不能寐」

中國新聞組/北京24日電

湖北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13日宣判,前中國男子足球隊主教練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北京日報報導,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3日已收到李鐵的上訴書。有媒體人表示,有些人要夜不能寐了。

來源:YouTube

每日新報報導,13日判決結果出來後,李鐵律師孫曉洋曾透露,是否選擇上訴還要和李鐵商量。

一審宣判後,李鐵有十天的上訴期(從接到判決的次日進行計算),23日為上訴期限的最後一天。

騰訊足球特約撰稿人念洲發表評論文章指出,前國足主帥李鐵上訴,20年有期徒刑暫不執行 ,二審判決有三種可能。

文章指出,李鐵上訴,意味著原審判決20年有期徒刑並不會立即執行,須等待上訴程序結束後,根據二審結果決定是否執行原審判決。

文章稱,按照法律規定,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訴狀後會進行審查,符合上訴條件的,會轉交給上一級人民法院。上一級人民法院在受理上訴案件後,會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審理過程中,會對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並依法作出裁判。

文章說,上訴可能有三種結果:一是維持原判,即二審認定原判決事實清、法律準、程序對。二是改判,若二審發現一審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或程序有錯,會依法改判。三是發回重審,如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程序違法影響公正,二審會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另據廣東體育領域創作者「我愛英超」發表文章指出,相比於此前媒體預計的無期徒刑甚至死刑,李鐵被判有期徒刑20年,在外界看來已經是「從輕發落」。

文章說,李鐵會上訴,畢竟他一直堅持認為自己的國足帥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只是個「合同工」。相比於本次足壇反腐其他被罰的非國家公職人員,已經算是量刑偏重,並沒有被輕判,在李鐵預計中,自己只可能會被判十年左右。

文章引述媒體人馬克欣的話指出,李鐵的最終刑期估計15年左右。因為他是2022年被帶走的,這期間的兩年應該也計算在內,所以是18年,然後如果有立功表現還能減一些,估計15年左右。而15年後,李鐵大概62歲,他的餘生還算有些盼頭。

而另外一位媒體人劉越也直言,在李鐵獲刑有期徒刑20年後,後續應該還會有一系列動作,這會讓一些人夜不能寐。

中國男足前主教練李鐵被以收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收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取材自長安街知事)
李鐵提出上訴。(取材自北京日報)

對此,網友紛紛表示,「本來無期才是大家心中的最理想。現在居然他連這20年也不願意扛,看來他是想吐口了。估計是談好的沒兌現,該退錢的老婆也潤了,現在是時候靠自己了」、「有卵用,還是會維持原判,因為要拿你開刀」、「還要上訴?判的那麼輕了還不知足?」、「李鐵:我要轉做汙點證人,我要戴罪立功減刑」、「鐵子之所以才判20年,估計早已舉報很多人了,要不然怎麼會有那麼多大魚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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