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鍥而不捨搜證…甘肅竊犯剩8天出獄 10年刑變搶劫死緩
甘肅省高級法院近日宣判一起2015年的刑事案件,法院採納檢察機關抗訴意見,把被告由盜竊罪改為搶劫罪,還有8天就刑滿釋放的馬X林被改判死緩,引發熱議。
九派新聞報導,2015年5月,女子沈紅(化名)失蹤,馬X林在深夜男扮女裝,持沈紅的兩張儲蓄卡頻繁取現,之後公安機關發現沈紅屍體,同時還在馬X林借來的汽車上發現沈紅的血跡。經鑒定,沈紅被他人以捂壓口鼻、套頭等手段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檢察機關依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對馬X林提起公訴,但因證據不足,最終僅以盜竊罪判處馬X林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十年來,檢察機關持續覆核證據,並調取馬X林與被害者的通話紀錄,發現馬X林是沈紅生前最後聯繫人。檢方分析手機信號軌跡,確認沈紅和馬X林使用的手機號碼信號曾處於並軌狀態,被害者手機更在發現屍體處停留約3小時。
甘肅省檢察院重大犯罪檢察部三級高級檢察官表示,「被害人從2015年5月25日22時28分失蹤,到凌晨5點馬X林還給堂弟車時,車上已經出現血跡,26日深夜馬X林開始取錢,整個過程連貫緊湊,結合該案其他證據和經驗邏輯推斷,沈紅被害前唯一聯繫和接觸者只有馬X林,能夠排除第三人作案可能。」而馬X林有強烈的反偵察意識,不但用沈紅的身分證辦手機號碼與其聯繫,還企圖嫁禍給沈紅的丈夫;且該案在一個月後才偵破,馬X林有足夠的時間毀滅做案工具,部分證據缺失可以理解。
最高檢檢委會審議認為,該案雖為「零口供」案件,但認定馬X林為謀財而殺害沈紅的證據查證屬實,證據與證據相互印證,已形成一個封閉的證據鏈,因此再提出抗訴。法院採納檢方意見,改判馬X林搶劫罪,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網友對於檢方的鍥而不捨紛紛點讚,「沒有高檢的介入,兇手幾乎都成功了」,更稱高檢是「黑暗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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