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被拐賣、沒忘記名字的楊妞花 拚了命把人販子送上法庭審判

中國新聞組/整理

從兒童拐賣到變相送養,人口買賣始終是中國揮之不去的陰影;在許多家庭因此破碎之後,除了許多公益志願者為「寶貝回家」努力,也有尋親成功的孩子像「可以咬人的兔子」,拚了命要把人販子送上法院,讓他們付出代價,也給受害的家庭一個交代。

楊妞花(左一)和爸媽、姐姐唯一的合影。(取材自中國之聲微信公號)

楊妞花在父母墳前痛哭。(取材自中國之聲微信公號)

楊妞花在法庭外給其他尋親的家長宣讀判決書。(取材自澎湃新聞)

5歲時從貴州被拐到河北,26年來,楊妞花沒忘過自己的名字、家附近的小木橋、媽媽的白洋裝,也沒忘記過人販子的名字。成年後她踏上尋親之路,更把當初拐騙她的人販子送上法院,除了要讓犯罪行為付出代價外,更要給早逝的親生父母一個交代。

綜合華西都市報、中國之聲等媒體報導,楊妞花1995年被拐,當時鄰居余華英以「買織毛衣的籤子」為誘惑牽著她出門,接著楊妞花被帶上汽車、又帶上火車,她沒有得到毛衣籤子,而家在身後,愈來愈遠。

余華英拎著瘦小的楊妞花,像兜售一個物件,中間人反覆強調她是「父母不要的」,一名王姓老太太以2500元(人民幣,下同,約354美元)的價格買下了她。楊妞花從此有了「奶奶」和新的名字「李素燕」,「李」是王老太太聾啞的兒子的姓,但她從未忘記過自己是誰。

楊妞花父母年輕時的照片。(取材自華西都市報/受訪者供圖)

夢中 有人喊她「妞花」

楊妞花哽咽地回憶著,「在火車上,我做了一個夢,夢到我媽媽在山上喊我,她帶著一堆人喊著『妞花、妞花』,後邊還有人喊『妞妞』。」她從這個夢裡聽到媽媽叫自己的名字,在之後的很多年裡,她牢牢地記住自己叫楊妞花。

做「李素燕」有過好的時候;更多時候,挨打和吃飯一樣平常。每一棍、每一拳落在身上,楊妞花都在疑惑,爸爸媽媽怎麼還不來接我?楊妞花始終記得小時候爸爸坐在床邊,「把荷葉剝開,拿雞腿一點一點往我嘴裡餵」,當時爸爸的眼神她記到現在,有那樣的眼神,她堅信,爸爸不會把自己扔掉,但爸爸始終沒有來。

堅信父母不會扔掉她

楊妞花說,她從小到大做什麼事情都特別謹慎,就是希望有一天找到父母了,自己不是那麼差。「要不然你在這樣的家庭環境裡面,你要是變壞了,大家一定會說這孩子沒娘教育,她不正經。」後來她和相親認識的男友結婚,平靜的婚姻生活讓她產生安全感,也在婆婆的鼓勵下開始尋親。

楊妞花表示,「我做過很多次幻想,我丟了之後,爸爸媽媽可能感情發生問題了、離婚了,有了各自的家庭,所以沒有找我。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們生了一個男孩,兒女雙全,就沒有拚盡全力找我。也可能我確實是被賣掉的,這些我全部都想過。」但楊妞花唯一沒有想過的是,爸爸媽媽因為失去她,去世了。

2012年,楊妞花在尋親網站上登記,並到公安部門採血,在社交平台上發出尋親視頻半個月後被堂妹看到,進而找到了自己的姊姊楊桑英。才知道爸爸楊新民在39歲鬱鬱而終,媽媽熊棉衣也在32歲因傷心過度離世,姊姊楊桑英在11歲那年成了孤兒。

楊妞花成年後回到老家,父母卻早已過世。(取材自華西都市報)

雙親鬱鬱而終 她不甘心

楊妞花決定讓人販子付出代價,她要把當年拐賣自己的余華英告上法庭。她形容那種感覺是「一口氣死活嚥不下去,躺著也不行,坐著也不行」,她想過父母只會希望她過安穩的生活,不想她辛苦奔波。但只要想到媽媽32歲就躺在地裡,她就覺得不應該放過余華英。

「很多人就問,為什麼被拐兒童這麼多,余華英一下就拐了十幾個,只有你一個人站出來找她?我說因為我父母沒了,就這個原因。」楊妞花多希望,自己也是一個不想找人販子的孩子。

人販子余華英拐賣的兒童多達17人,一審二審、重一審皆建議死刑。(取材自澎湃新聞)

說動中間人作證 揪主犯

找人販子其實算不上難事,當年給余華英介紹買家的王姓老頭,幾十年來一直與楊妞花同村居住,甚至不時以功臣自居,「如果不是我給你找了好人家,你已經凍死了」。

從2021年到2022年,楊妞花反覆找這個中間人,「軟硬都說,你都90多歲了,就算抓了你,可能也不會被判刑,你為什麼要把這些事帶到棺材裡面去?」經過無數次交涉,中間人終於同意作證。接下來是立案,拿著人販子的名字,楊妞花用了一年多時間,一趟趟在河北和貴州之間往返,到2022年,她成功了。

2022年6月,余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立案,24天後,余華英歸案,隨後被以拐賣兒童罪提起公訴。在法院審理的繁瑣過程中,即便得從河北邯鄲趕到貴州貴陽,但每一次開庭楊妞花從未錯過,她總是提前兩三天趕到,不僅要接受媒體採訪,還要聯繫其他被害人家屬、替他們安排住宿。作為受害者,楊妞花親手將加害自己的人販子送上了法庭,她迫切希望余華英能早一點受到法律的制裁,給自己、早逝的父母以及其他被拐家庭一個交代。

回想起把余華英送上法庭的經歷,楊妞花把自己比喻成「可以咬人的兔子」,她說,「在迫不得已的時候,我們就是虎和狼,可以衝破困住我們的籠子,去撕咬壞人。」

在審判過程中,因發現余華英有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案件在二審時被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經檢方進一步偵查後發現,余華英拐賣的兒童數量多達17人,而她以5000元賣出的第一個孩子,還是自己和情夫生下的兒子,甚至不知道買方是誰。

余華英拐賣多達17兒童

余華英作案時會帶著自己年幼的女兒,利用孩子間天然親近感,以一起玩為由將被害者拐走。她還曾以一根冰棒就拐走一名5歲男童,讓男童母親悲痛到三天頭髮全白。

據了解,余華英在拐賣兒童的過程中,多次採取「熟人犯案」的犯罪手法。她供稱,當年她和男人帶著女兒從重慶大足來到貴陽,目的就是找小孩賣到邯鄲,租了房子住了半個月的時間,因為找不到合適的小男孩,便把目標放在了住在一樓的小女孩身上,這名小女孩正是楊妞花。

該案在一審、二審、重審一審中,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均為死刑,日前的二審庭審經歷了7個小時,檢察員仍建議判處余華英死刑,審判長宣布擇期宣判。

楊妞花(後排右二)一家和姐姐楊桑英一家合影。(取材自華西都市報/受訪者供圖)

李素燕正名為楊妞花

認親之後,楊妞花一直迫切地想改回自己的本名,直到去年拿到判決書,上面載明「李素燕」原名叫「楊妞花」,她據此才能去申請。今年6月,她看著新辦好的身分證直流淚,拍了一張照片發給姊姊楊桑英,「你看,我跟你一樣姓楊了。」姊姊回覆:「哎呀,恭喜你」、「爸爸得多高興啊」。

如今提到「楊妞花」,很多人會把這個名字和尋親、打拐聯繫到一起。她尋親的故事被寫成書出版,也有影視公司找到她,想把她的經歷改編成影視作品。她更成為公益性尋人網站「寶貝回家」的志願者,用自身的經歷和互聯網的力量,幫助其他人尋親。三年來她收到很多私信,向她求助的大多是被拐兒童,「我可以找家嗎?怎麼能夠讓家裡人知道?會牽扯到養父母嗎?」這些是他們最常問的問題。

楊妞花想告訴想找家但不敢找家的被拐兒童們:「你們可以放心大膽地去找,找到(親生父母)之後,決定權在你們手裡。你們只會多一個愛你們的人,不會影響你們的生活。我在找到家之後,生活也沒有被影響。」

楊妞花在法庭外接受訪問。(取材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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