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整頓IPO 中小券商投行壓力更大
中國司法部官網16日發布通知稱,會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起草「國務院關於規範中介機構為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提供服務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內容規定券商投行收費不得以IPO結果作為條件。但業內人士指出,在IPO進入低谷狀態,該法落地將讓中國中小券商投行壓力更大。
新規主要有幾大重點:一是證券公司從事保薦業務,可以按照工作進度分階段收取服務費用,但是收費與否或者收費多少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條件;二是中介機構不能變相收費,或是違法謀取不正當利益;三是發行人應在披露文件中,詳細列明各類中介服務合同收費標準、金額、付費安排等訊息。
其中「不得以股票公開發行上市結果作為條件」對投行影響較大。每日經濟新聞報導,一位中型券商人士說,其所在投行是按照階段收費。如果一個項目遷延日久,甚至不得不撤回,則主要收入無法獲得,前期收取的少量費用可能只能勉強覆蓋人工與差旅成本。
子沐研究創始人劉子沐稱,以往中小券商獲得IPO項目的優勢在於把收費後移,甚至有些中小券商在企業輔導期都不收取費用。所以新規明確不以結果為導向的分階段收費,將對中小券商產生較大影響,直接導致他們失去了價格優勢。
Wind統計數據顯示,在IPO收緊的背景下,2023年度超過15家券商投行業務出現虧損,包括廣發證券、山西證券等知名公司虧損超過人民幣1億元,國元證券、中原證券、第一創業等虧損也超過人民幣7000萬元。
Wind數據還顯示,以主承銷收入統計,2023年有60家獲得IPO收入,排名前三的券商分別為中信證券、海通證券、中信建投,市場份額分別為13.65%、10.42%和10.36%;三家合計市場份額為34.43%;但2024年至今,僅有22家券商獲得了IPO承銷收入。前三名中信證券、華泰證券、民生證券市場份額分別為15.22%、15.29%、10.96%,合計市場份額已超過40%。意味在IPO節奏放緩下,投行競爭激烈,行業強者越強的馬太效應明顯,中小券商投行在2024年以來面臨生死存亡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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