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失蹤案頻發 警:應馬上報案

記者朱敏梓╱洛杉磯報導

近日,華人失蹤案件頻頻發生,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繼蒙特利公園市15歲華裔女孩趙安(Alison)失蹤案,接著又有一名在聖蓋博谷駕駛Uber和Lyft的華裔男子失蹤。在美國遭遇到家人失蹤,親友應該如何正確處理?警方強調立即報警。

蒙特利公園市警局調查辦公室(Investigations Bureau)表示,有些人誤以為必須等待失聯一定時間後才能報告某人失蹤。但根據加州刑法,所有執法機構都必須立即接受失蹤人口或離家出走青少年的報告。

根據蒙特利公園市警局的說法,失蹤人口被定義為某人缺席並向執法機構報告失蹤,直到找到該人;對於不處於危險的失蹤成年人,則需確定其自願離開報告人。根據加州刑法,失蹤人口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被父母違反刑法第277條等規定帶走、拘留、隱藏、引誘或扣留的兒童;自願或非自願失蹤的兒童;不符合其正常習慣或行為而失蹤,並可能需要幫助的人。根據這一定義,父母綁架事件必須被視為失蹤案件。

警方提醒,一旦確定某人失蹤,應盡快向當地執法機構報告。失蹤人口居住地區的機構將擁有最終管轄權,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是最適合提交報告的地方。接收報告的當地執法機構將開始調查,並聯絡管轄區的執法機構。

一旦確定家人失蹤,報案者應盡可能多提供相關信息,這些信息包括:失蹤人口的識別信息(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身高、體重、頭髮和眼睛顏色、疤痕、標記、紋身、之前的骨折、缺失的器官、截肢等);穿著的衣物描述及尺寸;正在治療的醫療狀況;失蹤人口的可能目的地;與失蹤人口有關的朋友和車輛;失蹤人口常去的地點;以及失蹤者之前所去過的診所/醫院名稱和位置,或是醫生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根據加州刑法,所有執法機構都須立即接受失蹤人口或離家出走青少年報告。圖為警方發布的趙安失蹤訊息,趙安已安全尋獲,但失蹤過程未解。(蒙市警局)

此外,報案者還需要提供失蹤者的近期照片,將用於製作和分發失蹤人口傳單,警方將保留失蹤人口的原始照片,直到案件解決。一旦確認失蹤人口歸來,應立即聯絡或報告當地的執法機構。

蒙特利公園市 加州 華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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