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中小學課間強制休息30分鐘 禁教師藉懲罰設限
參議員紐曼 (Josh Newman) 在2月提出的今年第一項教育法案SB-291近日得到了州長紐森的批准。 該法案確保加州所有中小學生(Students K-8)享有每日30分鐘的課外休息時間,同時禁止教師以懲罰為目的限制學生休息。 這對於教育工作者來說是一項全新的挑戰。
一項調查發現,86%的美國教師透過減少或取消課間休息時間,作為對不良行為(包括未完成作業、不聽從指示等)的懲罰。 這種行為往往會對弱勢社區的學生以及殘障群體學生造成不同大小的影響。 而課間休息可提供學生更多認知、情緒、社交和身體等方面的益處,勞逸結合能讓學生更好的完成學業。
羅蘭學區教委會陳正治(Cary C. Chen)表示,小朋友的戶外活動時間和室內學習同等重要。 戶外活動時間可以增加孩子互動的機會和交流的時間。加州的孩子一直有體重過重的問題,增加戶外活動時間也能減低肥胖的問題。 另外SB-291法案不許老師以減少學生的戶外活動時間做為懲罰,也是這個法案的受到支持的原因。
學校將在新學期實施這項法案,不過,對於教育工作者如何更好的管理學生課間休息是一項不小的挑戰。在羅蘭岡(Rowland Heights)從事教育工作的王老師表示,事實上教師有些時候會限制學生的課間休息,但這通常都處於安全因素考量,課外休息對於心智尚未成熟的小朋友存在一定的危險性 ,有時候學生之間的大鬧或不聽話會讓老師頭痛。
法案規定除非學生或對他人身安全構成直接威脅的情況如何評定存在一定爭議性,通常只能教師自己評定。 一般來說,學生每天的課間休息時間是充足的,即使出於處罰,一般也只會限制幾分鐘讓學生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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