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縣11城市 允許合法販售煙火 施放時遠離房屋乾燥植被

編譯陳盈霖/綜合報導

橙縣紀事報報導,橙縣僅11個城市允許在國慶假期期間使用和銷售合法、安全煙火。合法的煙火包裝上需有州消防局標誌。消防官員提醒,成年人才能點燃與處理煙火,施放時遠離房屋、汽車和乾燥植被,且準備水和水管。以下是各城市對煙火施放、購買相關規定。

安那罕:居民可在6月28日至7月4日,於特定攤位購買批准的煙火,國慶日當天晚間9時結束銷售,施放時間僅在7月4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該市東部丘陵地因山火風險禁止施放煙火,包括55號公路以東和91號高速公路東南部。

普安那公園:7月1日至3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4日上午10時至晚上9時銷售,國慶日當天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施放。

科斯塔梅沙:6月30日至7月3日上午10時至晚間10時,4日上午9時至晚間9時販售,施放時間於7月2日至4日下午4時至晚上10時。

富樂頓:7月1日至4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4日至晚間9時)銷售,國慶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施放。

園林市:銷售時間同富樂頓市,然該市僅能在私人土地上施放煙火,時間是國慶日當天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

杭廷頓灘:7月1日至3日中午到晚上10時,7月4日上午10時至晚上9時販售,7月4日中午至晚上10時於城市內施放,禁止於海灘和公共場所。

洛斯阿拉米圖斯:7月1日至4日上午10時至晚上9時於特定攤位販售,國慶日當天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施放。

聖塔安那:7月1日中午至晚上10時,2日至4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國慶日至晚間9時)販售,7月1日至4日這些時段內可施放煙火。

斯坦頓市:7月1日中午至晚上10時,2日至4日上午9時至晚上10時販售,施放時間自1日到4日上午10時至晚上11時,僅限於私人住宅。

維拉公園(Villa Park):6月30日至7月3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4日上午10時至晚上8時販售煙火,施放時間於4日中午至晚上10時。

各城市對銷售、施放焰火規定各不相同。(取自KRON 4)

西敏市:6月30日至7月3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4日至晚上9時銷售,4日上午10時至晚上10時,在住宅街道上燃放。

橙縣 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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