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受中國當局資助 賄賂國稅局員工 陳軍、林峰認罪

記者許君達/紐約報導

被控充當中國政府代理人、試圖行賄國稅局(IRS)員工的前洛杉磯地區知名僑領陳軍及其同案犯林峰,近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分別認罪。法院將在今年10月底量刑,二人面臨的最高刑期分別為10年和15年。

陳軍和林峰均為加州居民,70歲的陳軍使用英文Chen Jun或John Chen)以及林峰則使用Lin Feng。兩人都是洛杉磯人,陳軍曾經是中國國籍,林峰目前仍為中國籍。陳軍是洛杉磯地區知名僑界人士,被捕前在社區頗為活躍。據認識林峰的人士確認,林峰是前中國自行車國家隊運動員,曾擔任南加愛國護港青年大聯盟的主席。

根據起訴書,兩名被告在2023年1月至5月期間,接受一名經調查已被確認身分的中國政府官員的指示,在美國境內協助中國當局騷擾和打壓法輪功學員。法庭文件顯示,陳軍曾向國稅局提交一份不實申訴,試圖通過虛假指控,剝奪一個由法輪功學員經營管理的機構實體的免稅地位。在提交申訴後,陳軍和林峰聯繫到一名「國稅局員工」,向其行賄5000元以求幫助。不過,他們的行賄對象其實是由臥底的聯邦特工假扮。

第一次行賄後,陳軍和林峰於2023年5月14日在紐約州紐堡(Newburgh)與這名特工見面。會面期間,陳軍再向特工行賄1000元現金作為「訂金」,還承諾如果虛假申訴成功,還將再支付5萬元個人賄賂,並贊助國稅局60%的「吹哨人」獎金。4天之後,林峰又在紐約甘迺迪機場向這名特工行賄4000元現金,作為額外報酬。

調查人員還截獲了相關通話錄音,其中陳軍詳細說明了賄賂美國政府官員的目的。根據執法監聽紀錄,陳軍在與中國官員的通話中,親口確認了這項賄賂行動是由中國當局指示和資助。法庭文件紀錄的通話內容還顯示,陳軍曾與林峰詳細討論行動方案,包括傳達中國官員的指示、刪除與中國官員的聯絡記錄以逃避偵查,以及一旦行動敗露、如何再向中國官員通風報信等。而這名中國高官,正是海外扳倒法輪功計畫的領導人。

洛杉磯前僑領林峰(左)與陳軍(右)涉嫌受中國政府指使,以賄賂美國官員的形式從事跨國鎮壓,近日在紐約認罪。(本報資料照片)

陳軍和林峰在去年5月被捕後,各自被控四項罪名。根據認罪協議,陳軍承認犯有一項充當外國政府未註冊代理人的罪名,可以判處的最高刑期為10年;林峰承認犯有一項賄賂公職人員的罪名,最高刑期15年。

國稅局 洛杉磯 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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