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規定 汽車後視鏡禁貼有色膜 後窗不設限

記者張宏/洛杉磯報導

不要小看汽車貼膜的顏色深淺,不清楚加州貼膜相關法規,不僅會收到罰單,且還可能判輕罪。加州公路巡警局發言人Brian Pennings表示,就前窗而言,加州法律規定駕駛員座位旁的車窗必須具有70%透明度,這意味著他們可有30%的貼膜色調。在某些情況下,駕駛者可對前擋風玻璃進行著色,前擋風玻璃只允許上方貼一條膜,寬度不能超過4吋,且只能貼不反光的。

法律主要規定汽車擋風玻璃和駕駛席的玻璃亮度,像後窗和後側窗的顏色深度沒有限定。加州紫外線強烈,陽光耀眼,汽車改裝店的貼膜生意繁忙,收費動輒數百元。但現在很多汽車出廠時就已含有近30%的色調,再額外貼膜,深度會超過加州法律規定,可能會引來罰單。根據KTLA報導,加州公路巡警局發言人Brian Pennings提示,違反加州窗戶貼膜法的人可能會收到一張改正罰單,但對於重犯者會被解釋為不遵守法律,這可能是一種輕罪。

汽車的後窗可貼有色膜,但後視鏡不能貼,且在加州貼膜顏色不能弄成紅色、藍色或琥珀色,因為這是違法的。有醫生證明的情況下可暫時遮陽,但遮陽物必須方便移動,且要在夜間移除。例如皮膚癌患者可在前窗貼一層合法的防紫外線膜,但這種膜必須具有88%的透明度。同時貼膜必須是由經過認證的經銷商安裝,駕駛者還要持有正品證書。

如果是外州開到加州度假的車子,該車子在另一個州合法註冊,那麼車輛貼膜就按照該州的法律操作。

後座乘客席玻璃的顏色深度沒有限制。(圖/讀者提供)

除選擇有色貼膜以外,市場也有很多隔絕紫外線和紅外線熱量的透明汽車貼膜,如LLumar AIR可阻擋99%的紫外線,且阻擋太陽熱量。還有80% VLT Nano Ceramic Window Tint ,可見度高,但能阻擋99%的紫外線和紅外線熱,將車內溫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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