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租客破壞設施、拖欠房租… 房東無奈驅逐花錢消災
在北嶺地區有兩套獨立屋出租房的房東屋主Tina Zhou接連遭遇不良租客,導致相隔半年兩次驅逐。第一個租客有精神疾病,不僅把房間門砸爛且還拿刀追威脅鄰居,同時拖欠數月房租;另一名租客善用政府資源獲得補助,但還是拖欠超過半年房租。房東驅逐房客程序繁瑣還要支付律師費,但也別無他法。
Tina Zhou表示,第一個房子租客是退伍軍人,是2019年5月1日經紀人以3300美元價格出租給他。她回想當時經紀人講話其實有話術,只說是Section 8,政府付房租。她當時以為政府付錢應該有保障,就沒再多問。後來才知道政府僅支付46%,剩下由他自己支付。政府支付租金雖穩定,但有很多限制,每年要檢查房屋,除有正常使用的冷暖設備,對除塵也有要求,每年檢查會列出所有需要修的東西,租客沒有妥善使用的設備也會列在修理清單,房東為滿足這些需求,有時最多花費超過3000元。
她說,因為水電費用都是政府支付,租客每月帳單很高,屋內外燈從來不關,無論冬夏,空調也都開著。最大問題還是租客精神問題,他和鄰居口角,且控制不住自己,會在街上喊鄰居,還拿刀威脅鄰居及路人,導致鄰居表示可能因該租客問題起訴她。從2021年開始,租客會拖欠房租,有時付一些,有時完全不付,這樣持續很久,她才動了驅逐念頭,因為拿政府補助租客驅逐手續繁瑣,且處於疫情管控期,對方也完全不支付房租。期間勸退對方也不回覆,直到今年1月25日她終於拿到驅逐令,法警上門才趕走房客。
租客搬走後,她發現房子破壞嚴重,因為租客養很多寵物,貓狗都有,還在後院養雞鴨,甚至是豬。房子裡幾乎所有的門都被打破,室內堆放各種垃圾,光是修門換鎖就花2000多美元。
Tina另外一棟本地獨立屋也面臨驅逐租客,該租客是一對有兩個小孩的夫婦,男的是水管工,女的是CVS藥劑師。兩人是2020年4月搬進來的,當時處於疫情,雖然對方信用分數只有680分,還是租給他們。Tina說,這對夫婦很善於利用政府資源,不僅申請租客補助,且2021年男租客因為在施工中頭部受傷,還從政府申請失業金和殘障補助。2021年他們申請到政府的租房補助9000美元抵銷其拖欠的3個月房租,但是後來政府寄信給她的管理公司,表示他們沒有提供收入證明,要求她作為房東退還這9000美元。
Tina說,這對租客因為拖欠數月房租,導致她在今年3月開始找律師走驅逐程序,但因驅逐案件太多,法警太忙,雖9月法庭就判決,但等到11月18日才有法警上門貼告示,租客須5天內離開。前後兩個租客都走驅逐程序讓她身心俱疲,考慮把房子賣掉,換到好的區域且政府對房東沒有太多限制的地區。
去年洛杉磯市政府有8萬多件驅逐案件,其中96%都是因為沒交房租,Tina提醒其他華人房東,洛杉磯市規定從2023年3月27日起,房東不得驅逐未付租金的租客,除非租客所欠租金高於公平市值租金(FMR)。FMR依出租單位臥室大小而定,如租客租住一房單位,租金為1500美元,但FMR是1777美元,房東就不能驅逐該租戶,因為所欠租金低於一房單位的最低租金標準。這意味著如租金過低,驅逐要多等一個月,累計到拖欠金額接近市場價的數字才能驅逐,因此華人房東訂價前要了解周邊市場價和FMR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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