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的權利

金山人語

很多朋友可能都有這樣的經歷。忙完一天工作下班後,正在和家人一起晚餐,享受親子之樂,或者周末與朋友聚會其樂融融,手機卻不合時宜地響了起來。老闆或同事通知,有工作上的緊急狀況,要你馬上去處理。這種情況往往令人陷入兩難。如果你離席去處理工作,原先的歡樂融洽氣氛就被破壞了。如果置之不理,又擔心誤了重要事情,被老闆處罰甚至丟了工作。

智慧手機是現代科技影響人們生活的典型例子。它讓人們隨時保持聯絡,帶來很多便利,但也讓工作比過去更容易入侵個人和家庭時間,使工作與生活的平衡進一步倒向工作。常有私人時間也必須隨時關注手機,唯恐漏掉老闆的電郵或簡訊。

這種狀況已經引起加州議員關注,並採取立法行動,賦予員工非工作時段「失聯的權利」。代表舊金山的加州眾議員楊馳馬(Matt Haney)日前提出AB2751法案稱,智慧型手機模糊了工作和家庭生活之間的界限。他表示,這項法案將賦予雇員在下班後「停止接收電子郵件、簡訊和電話的權利」。

楊馳馬說:「如果雇主不是24小時支付雇員薪水,那雇員就不該因為無法24小時工作而受到懲罰。人們必須能和家人共度輕鬆時光,而不是在餐桌上或子女的生日派對上不斷被打擾、一直擔心手機有沒有響或被迫回應工作。」

不少中文自媒體轉載這條消息時,都說以後加州要禁止老闆下班後再因工作而聯絡員工。這是不正確的解讀。楊馳馬的法案並未禁止老闆在非工作時段打電話發電郵給員工,而是賦予員工下班時間拒接電話或已讀不回的權利。老闆不能因此而處罰員工。

楊馳馬這項立法,是出於人性化考量,會受到勞工階層歡迎。歐洲一些國家早已施行這樣的法律,因此AB2751立法也符合世界潮流。

但是正如預期,這項立法也遭到一些企業界的反對聲浪,尤其是矽谷。許多新創公司主管特別火大,直言如果真的不想讓員工夜裡工作,乾脆把新創公司全部禁掉。

而且這樣的做法與亞洲企業文化也有些格格不入。例如日本企業就以加班文化聞名,並對戰後日本經濟起飛功不可沒。日企員工以加班為榮,未被要求加班還會覺得自己被邊緣化。台灣企業工作強度大時間長也為人熟知。近年中國大陸「996工作制」(早上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一周工作六天)更是聲名遠揚。來自這些地方的老闆,可能一時難以適應加州這項新立法。

如果楊馳馬的立法通過並生效,所有加州企業勢必做出相應調整,包括在員工合約裡明確工作時段與非工作時段,說明如何實施「失聯的權利」。非按時計酬的固定薪員工(salaried employees),雇用合約中必須明文寫出可能需要在夜裡或周末裡照顧工作上的事件。

老闆尊重員工私人時間,不把全天候無差別打擾員工當成天然權利,是文明企業應該做到的。做老闆或主管的人可能是工作狂,但未必是騷擾狂。如果不是事出緊急迫不得已,相信沒人願意在非工作時段打擾屬下。大多數員工在下班時間遇到工作上的緊急狀況,相信也都願意犧牲一些個人便利作出配合。老闆和員工在同一條船上打拚,彼此將心比心,相互體諒,就能減少這方面的困擾。

加州 日本 眾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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