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住房性價比高 先買再換屋?華人屋主住了4年很滿意
灣區房價飆漲,新移民家庭購屋困難。南灣黃太太原本只打算租公寓,但在簽約時剛好看到移動住房園區(Mobile Home Park)開放參觀,只要加一點費用,就可以住到更大的室內空間,黃太太立刻買移動住屋,居住至今四年,仍對當時的決定和居住品質感到非常滿意。
移動住房只有「房屋所有權」,沒有「土地持有權」,是一種特殊購屋模式,也可以視為美國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模式。目前舊金山灣區一間移動住房的房屋售價一間約20萬元至45萬元間,有些房價較貴的區域獨棟屋要250萬元,移動住房也只要40多萬元,是一般房屋的2成行情。不過移動住房的屋主得每月付「土地租借費」,每個園區不同,但大致落在月費1500元左右,對於頭期款較低、薪資較低的族群來說,仍是購屋機會。
黃太太原本認為灣區房價高不可攀,已放棄購屋,結果因緣際會路過一間出售的移動住房,就改變原有租房計畫。她說,這間移動住房幾乎全新,原屋主打算自住,房屋建材很好,與市面上獨棟屋一樣是木造建築,不是市場上很常見到的組合屋,且家電一應俱全,她們一家幾乎拎包入住,沒有做任何額外整修。
黃太太說,原本要租的公寓月租金3200元,她的移動住房室內空間有1860平方英呎,三房三衛雙主臥,房貸和土地月初費合計則約4200元,多繳1000元就擁有自己的房子,不用受到房東管轄,且是獨立空間,不用擔心小孩跑來跑去吵到樓下鄰居,雖然移動房屋沒有土地所有權,但住在自家房屋仍感到比較安心。
黃太太認為,如果要在同區買有土地的獨棟屋,至少要兩、三百萬元,每月房貸至少要1萬元以上,但她現在只需月付4200元就能跟這些獨棟屋享有同樣的地段,移動住房的價格比一般獨棟屋低太多了,居住空間品質也差異不大,甚至房價飆漲的情況下,連移動住房園區的房子也會跟著「小漲」,未來也有機會可以出售,再換到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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